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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职务分两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有以下级别: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一共五个级别,每个级别里面分正职、副职两个半级。当然,五乘以二等于十,其实你也可以认为是十个级别。
生活中,大家更常听到的说法是“部级”“厅级”“处级”“科级”,而不是“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实际上,这些说法都是一回事。
同一个级别,中央称“部、局、处、科”,地方称“省、厅、县、乡”,中央和地方的合起来,就是统一的名称。
非领导职务包括以下级别: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其级别和待遇,从巡视员到副主任科员,分别与领导职务中的厅局级正职到乡科级副职对应,但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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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到乡镇,我国的每一级行政区,都有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机关、行政机关,县区以上行政区还设有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其中,前四类机关民间俗称“四大班子”。
这些机关,在中央层面,就是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在地方层面,就是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它们要承担各式各样的国家职责,其中的工作人员就是公务员。
此外,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是公务员。
每个公务员都有级别,但有级别的不都是公务员。有一个词叫“参公管理”,顾名思义,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公管理的人员,虽然不是公务员,但也有级别。共青团中央就是参公管理的单位。
上述这些机关还会下设各类部门和单位。部门之下往往还有部门,单位之下往往也还有单位。这一系列的部门和单位交织在一起,组成了我们的国家政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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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常委是国家级正职,处于我国公务员职务序列的最高级。
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的副职主要领导、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国家级副职。国家级正职和副职,就是人们常说的“国家领导人”。
国家领导人以下的公务员,工作在中央的部、局、处、科,地方的省、市、县、乡。
每个部(局、处、科)的主要领导里,通常有2个左右的职位是正职,也就是部(局、处、科)长和书记。每个省(市、县、乡)的主要领导里,通常有4个左右的职位是正职,也就是“四大班子”的“一把手”。
上面我们说的都是通常情况,实际上,根据具体工作需要,也有很多其他情况。有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发改委主任是正部级,目前有6位副主任也是正部级。通过这个例子,除了能看出发改委的重要性,也能看出干部配置上的灵活性。这种“正部级当副部长”的情况被称为“高配”,顾名思义,就是某些重要的岗位,由更高级别的干部来担任,例如:开发区的“一把手”往往由副市长担任。
此外,很多领导是身兼数职的,例如中央政治局委员担任省委书记、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担任全国青联副主席、市委书记担任市人大主任等。如果一个干部兼任的几个职务级别不同,那么通常以最高的作为他本人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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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的名称,与某些岗位的名称,常常是相同的,但二者本质是截然不同的。工作岗位是具体的,而职务序列则是一个全国通用的体系。对于某个具体工作岗位的职务序列,要具体分析。
以“局”为例。
国家总局一般是正部级。国家局一般是副部级。部委直属局一般是局级。地级市直属局一般是处级。县级市直属局一般是科级。一个人被称为“局长”,他可能是从正部到副科的任何一个级别。
另一个例子是“市”。
直辖市是省级。计划单列市是副省级。地级市是厅级。县级市是县级。一个人被称为“市长”,他可能是从正部到副处的任何一个级别。
说到“市”,有必要专门提一下副省级市,因为副省级市的级别体系相对复杂一些。中国有15个副省级市,即:广州、深圳、南京、武汉、沈阳、西安、成都、济南、杭州、哈尔滨、长春、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这些城市要么是省会,要么是计划单列市。其党政机关主要领导的行政级别为副省部级,所辖部门、单位、区县的级别有的也与一般地级市不同,有很多岗位要比一般地级市的同一岗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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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级别”,我们自然不会忽视,但也不宜过于重视。最好的视角,永远是正视。
当你考上大学,有人对你说:“人哪,不能忘本,以后出息了,当了乡长什么的,千万别忘了给村里亲戚多办事。”
当你开始工作,有人对你说:“人就是要分三六九等,平等都是骗人的。有了比较,才有压力,有了压力,才有动力。”
如果你当了官,有人对你说:“千里当官只为财。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都这样,别装了。”
当你听到这些话的时候,希望你能够静下心来好好想想。
自己到底是为什么,走到这里来的?
我们的使命决不是求得一个最足以炫耀的职业,因为它不是那种使我们长期从事而始终不会感到厌倦、始终不会松劲、始终不会情绪低落的职业,相反,我们很快就会觉得,我们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我们的理想没有实现,我们就将怨天尤人。
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
——马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