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毕业季,学校里都会召开毕业相关事项的说明会议,尤其是“三方协议”,但很多毕业生往往听得不是很认真,有些人甚至直接不去听,从而将一些重要的东西遗漏。比如很多学生会遇到三方协议丢失和随意签约的情况,最终无法顺利就业。那么,大家知道应该如何补办和解除三方协议吗?
什么是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的补办流程
毕业生如遗失《三方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进行补办。 补发的《三方协议书》上需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三方协议书》。
三方协议的解约手续
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三方协议(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三方协议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内容,那就不太用担心了。
已签订《三方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1)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2)向本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和原《三方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签字并盖章后,交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3)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会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三方协议书》;
(4)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系)备案。
以上,就是有关三方协议如何补办和解约的内容了,要注意:每位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只能换发一次《就业协议书》,毕业两年后《就业协议书》作废,不再办理换发手续。因此,如果是毕业生想考取或是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的话,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都得要你的空白三方协议,大家一定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