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仅有一字之差,但实际作用却天壤之别。前者主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后者则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可以说,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下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具体差别。
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的主体是不固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外一方就不确定了,可能是个人,也有可能是企业等等。
签订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是要服从单位的管理。而签订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是平等的地位,仅仅是我干活你给钱的关系,没有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所签订合同的内容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购买社保,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只需要给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而不需要购买社保,并且支付报酬也不是需要按时支付,结算方式可以由两者自由设定。
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的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
适用的法律不同
针对劳动合同,有专门的《劳动合同法》,因此出现劳动合同纠纷,首先就是去劳动仲裁,然后再进行诉讼。
而针对劳务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民法典》,所以发生劳务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直接去诉讼,不用必须经过仲裁程序。
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一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因劳动者过错导致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在劳动关系中,若不履行、非法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民事的责任,而且还要负行政的责任,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罚款等行政处罚。
而劳务关系中,一般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劳务关系纠纷中,当事人之间违反劳务合同的约定,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无行政责任。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都了解了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之间的差别。因此,建议大家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看清楚自己所签署的什么协议,以免因粗心而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