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家单位之前,我们通常都会谈薪资,但是在社保缴纳的这一块往往会忽略掉。很多用人单位在职工入职前,会告知应聘者,岗位的薪资组成模块,基本工资多少,绩效工资多少,福利待遇又有哪些,以及入职之后多久缴纳社保,社保缴纳的基数是多少等等。一般在社保缴纳基数这一方面,都是按照最低社保缴纳基数进行缴纳的,无形之中便将绩效工资排除在社保缴纳基数之外,那么,这种情况是合法的吗?
绩效工资应纳入社保缴纳基数
根据国家人社部制定的社保实施方法可知,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用基数应由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确定,职工缴费基数应由职工本人工资确定。所以绩效工资作为职工工资的一部分,理应包含在社保缴纳基数之内,不该由用人单位擅自排除。具体如下:
首先,社保缴纳基数有一个区间,是根据上年度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制定的,即社保缴纳基数应为上年度本地区平均月收入的60%-300%。其次,如果个人薪资收入不超过当地平均月收入的60%,应按照最低的缴费基数来计算。如果个人月薪收入超过当地人均月收入300%,则社保缴纳基数就按照最高的标准来计算。
因此,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保基数,应当参考职工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月均收入水平,以及社保缴纳区间为职工缴纳社保。那么,在你的月度收入基本工资加上绩效工资没有超过当地平均收入的3倍时,绩效工资收入的部分也应计入社保基数。此时,如果公司没有将你的绩效工资纳入社保缴纳基数,属违法行为,你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进行维权。
社保未缴、少缴怎么办
第一,用人单位和职工产生劳动关系后,当月就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保,如果没有缴纳社保,我们可以提出离职并且主张经济补偿金。
第二,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也就是社保缴纳基数低于实际缴费基数,可以直接向当地的社保中心投诉,要求单位补缴,如果是因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而影响了生育津贴、养老金领取的情况,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主张赔偿或者补偿。
总之,社保缴费基数直接关系到我们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生育津贴的领取等,因此单位如果只按照最低社保基数,或者是以基本工资作为缴纳基数来缴纳社保,要及时地对照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有违法,可与公司协商或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