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公司,加班情况屡见不鲜。而法律规定,在职工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从而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此时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加班费。现实中,为了规范办公流程,许多公司会制定类似“如果员工加班,需要通过审批才能结算加班费”的制度,于是便有一些公司不积极审批加班申请,以“员工加班系个人行为”为借口,拒绝支付加班费。那么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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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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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劳动者加班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而在举证责任分配上,考虑用人单位一般掌握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据,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事实的举证责任。但是,由用人单位来举证的证据,显然是不会出示全部记录。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对加班费举证责任问题做出了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若劳动者有‘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而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也就是说,作为劳动者想要争取到加班费,日常工作的中的加班证据一定要收集好,如考勤表、加班通知、工资条、交接班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自己有加班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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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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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讨加班费的时候还牵扯到加班费的计算问题,加班的时段一般会是在正常工作日下班之后、正常休息日时段以及法定休假日期间。针对这三个时段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不同的。
1、劳动者在法定标准日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费;
2、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费;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加班费。
这里要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是参照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薪资标准。
最后再告诉大家一个可以拿到更多补偿的方式:公司没有支付加班费时,先去劳动监察投诉,根据规定我们可以请求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如果公司到期没有支付,我们再提起劳动仲裁,这时不仅可以要到加班费,还能要到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百的赔偿金。当然这个前提是你的要保留完整的加班证据。总之,如果被安排加班,记得多一个心眼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