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如发现遗失,可以补办,补办者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完成补办流程,具体如下:
1、查验档案
补办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档案查验,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到档案保管单位进行盖章,并在复印件上声明“与原件相符”。
2、办理证明
1)补办者在当地教师资格网下载并填写三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填写信息需与原证件信息保持一致;
2)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并声明“情况属实”;
3)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曲项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补办”。
3、申请补办
补办者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补办申请表、小二寸证件照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到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单位进行补发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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