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8小时,每周5天,总计40小时。这是一个劳动者在通常情况下工作的时间。但如果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这8小时,是实实在在的干活8小时,还是包含了休息时间的。
都说一天24小时,8小时工作,8小时睡觉,剩下8小时是自己的,但如果工作时间不包含休息时间,那属于自己的时间将会大打折扣,更何况,有很多加班的情况,甚至996横行。
事实上,工作日休息时间一般分为两种:一、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二、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
午休用餐时间,就是第一种。打个人干了一堆活后,感到身心俱疲,精疲力竭,就需要一定的休息和进餐进行恢复。一般来说,每工作3-4个小时,公司就的安排最低30分钟,供劳动者休息,这对于任何工种,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即使你订单再急,时间再紧张,也得让劳动者休息一下。
只是,劳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午餐时间是否计入8小时工作时间,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范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午休用餐时间计算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
而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录用前,关于休息时间制度,必须跟员工说清楚,以免因为加班费而产生纠纷。
如果公司规定午休不算是8小时内的工作时间,那么打工人在吃饭时,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员工的进餐时间,如果占用了,那么这部分时间得算作上班时间,也就是说,要发钱的。
其实,不仅是进餐,只要是员工因为公司的原因,不能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都应该算作工作时间。
所谓的自由支配时间,就是如同休息一般,可以外出,可以睡觉,可以娱乐,而不受到公司的束缚。
而有些工作性质特殊,比如公司聘用的、需要随时待命的驾驶员,在待命期间,因为不能自由的支配自己的时间,如因为要接收公司的消息,而不能睡觉,那么即使是在家里待命,也得算作8小时内的工作时间。
所以结论就是,那一段时间,劳动者是否能自己自由支配,如果不能,那么都算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