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葡萄酒本身的商品特点,告诉消费者应该在什么样的存储环境下保持质量,否则它也会发生变化。这就像药品的说明书一样,让消费者或者是购买的人“安心”,才更有利于行业的发展。
近日,中国酒业协会官方微信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草案)》(GB 2758)的公开征求意见,再次将葡萄酒保质期标示的相关话题带到了公众的视野中。
《华夏酒报》记者浏览发现,此次草案与2012年开始实施的版本相比,除了拟解决两个问题:研究设立葡萄酒、果酒、黄酒等的甲醇指标和研究甲醛指标的修订,还明确修改了葡萄酒的标签要求,将原有标准中的“葡萄酒和其他酒精度大于等于10%vol的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调整为“葡萄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
“本次食品安全标准草案是修订,并非上‘新’。像葡萄酒标签标识相关规定的修改,是为了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相匹配。”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秘书长火兴三在接受《华夏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GB7718-2011的规定,酒精度大于等于10%以上的饮料酒可免除标示保质期。
酒精度大于等于10%vol的葡萄酒才可以不标?
值得关注的是,很多媒体在解读GB7718标准时,会将酒精度大于等于10%vol的限定“嫁接”给GB2758的葡萄酒,认为葡萄酒也需酒精度超过或者等同10%vol才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其实并不然。”据GB2758草案标准起草组成员解析说,原国标中用了“和”是并列的意思。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037-2006》的定义,葡萄酒是以鲜葡萄酒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按此定义,符合标准的葡萄酒就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从理论上讲,首先,葡萄酒里面含有酒精和酸,是一个抑菌的环境;其次,葡萄酒灌装之前,要经过除菌灌装,具备一定的生物稳定性,最后葡萄酒要求有合适的储存条件,一般要求低温、恒温、干燥、避光,这样的环境下,有利于保持酒质。”烟台市酿酒师协会会长、滨州医学院副教授夏广丽告诉《华夏酒报》记者,依据葡萄酒的国标,只要质量控制过关,储存条件合适,葡萄酒保存饮用质量的时间可以很长。
别把保质期和适饮期搞混了
对消费者来说,这波“操作”却让他们有些迷惑儿。
“目前,葡萄酒的酒标上基本都有保质期标识。去掉了,怎么知道自己买的酒到底有没有品质问题?”“如果我说坏了,厂家说没坏,那到底用什么标准来判断品质是好是坏?”“这是说以后葡萄酒都没有过期的问题吗?”采访中,不少消费者都提出质疑,担心万一将来出现问题,秀才和兵不是有“理”说不清,而是连“理”都没了。
“从卫生标准来看,葡萄酒的质量的确跟保质期没有什么关系,这是国际葡萄酒行业多年的共识。”西鸽酒庄庄主张言志告诉《华夏酒报》记者。
对此,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健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指出,之前出现了有的葡萄酒产品过了保质期,被职业打假人起诉并胜诉的案例。“显然,这对葡萄酒厂家和商家不太友好。”孙健表示,这件事的积极意义,是让公众对葡萄酒保质期的认知,与国外实现了一致。
按照GB7718-2011的描述,保质期为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但事实上,保质期用在葡萄酒上,与葡萄酒的品质,以及陈年潜力并无关系。这也是为什么国外葡萄酒一直不标示保质期,而只注明葡萄采摘或者罐装的年份。
换句话说,保质期在消费者端等同于适饮期,但在生产者端适饮期通常指所有葡萄酒达到品质顶峰时的特定时期,即最佳适饮期。
“理化指标和口感是两个概念。从数据上来看,理化指标过了一些点后,质量的确会产生变化。口感也会随着时间变化表现出不同的状态。”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葡萄酒教育与推广中心主任王淼对《华夏酒报》记者表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修订是为了更加符合行业发展需要。但对消费者来说,厂商还需联手做好葡萄酒“适饮期”的教育普及。
据报道,目前,市面上流通的葡萄酒90%以上的最佳适饮期都是在1至2年内,4%的优质葡萄酒具有5~10年的陈年潜力,仅有1%的顶级葡萄酒才具有10年以上的陈年潜力。
“要注意的是,葡萄酒不是没有坏的时候。比如说不正当的存储、在阳光下暴晒或者是其他那些会影响商品形态的环境都会导致产品变质。不过它是由于外力环境的变化破坏了商品的一些东西,导致它变质,那这个问题对于消费者来说必须要讲清楚。”深圳智德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德惠指出,保质期可以不标示,但建议厂家做出明确的储存说明。
“根据葡萄酒本身的商品特点,告诉消费者应该在什么样的存储环境下保持质量,否则它也会发生变化。”王德惠表示,这就像药品的说明书一样,让消费者或者是购买的人“安心”,才更有利于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