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警长属于警员级别,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实行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五级警衔制度。警员共分一级高级警长、二级高级警长、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四级警员、初级警员以及见习警员。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部级正职:总警监;
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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