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编辑
中文名
一斤
释义
数量词
变革
原十六两制,后改为十两制
换算公式
一市斤=500克
衡制沿革发展
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
别名
觔
类型
质量单位
起源
周代
地区
东亚
斤”也作“觔”质量单位:市制一~为十两(旧制一斤为十六两),两斤等于一公斤。”觔”另见筋(觔)。中国和东南亚各国所用的各种重量单位中,均在600克左右;亦指中国在1929年规定的标准单位,等于1.1023磅或500克。
目录
1基本概况2现代单位3换算公式
4古文记载5古今换算资料一
资料二6衡制沿革
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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斤,重量单位。
现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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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斤」按照各地使用习惯,与公制有如下换算:
中国大陆1斤 等于 500克(g)
香港澳门1斤 约等于 605(g)
台湾1斤 等于 600克(g)
现时香港法律规定一斤等于一百分之一担或者十六两,即 604.78982 克(g)
台湾市集常用台制:1台斤= 600 克。但金门与马祖邻近福建省,不使用台斤,所谓的「斤」为1斤= 500 克。
换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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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斤=500克,一公斤=1000克,一磅(lb)≈453.6克。
港澳台、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等地沿用旧制,一斤约600克。
交叉换算:1公斤≈2.2磅。
古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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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律历志上》:衡权者: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1]
《隋书·律历上》:梁、陈依古称。齐以古称一斤八两为一斤。周玉称四两,当古称四两半。开皇以古称三斤为一斤,大业中,依复古秤。[2]
古今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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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制度,一石=120斤,一斤=16两,一两=24铢(宋代废铢,一两=10钱),明清沿袭宋制。
鉴于古代标准权重混乱,为方便计算,以去零取整的标准取值如下表所示:
朝代 |
一斤权重 |
一两 |
一铢(换算单位:克) |
一石 |
秦、西汉 |
256克 |
16克 |
0.66666…… |
30 720克 |
东汉、魏晋 |
224克 |
14克 |
0.58333…… |
26 880克 |
隋唐、北宋 |
640克 |
40克 |
1.66666…… |
76 800克 |
南宋、明清 |
600克 |
37.5克 |
1.5625(已废除) |
72 000克 |
注:另有南齐、东魏北齐、北周一斤权重,分别是东汉一斤的1.5倍、2倍、西汉一斤等值。
分析:古代【铜钱制度】与【斤两制度】有重大影响关系,宋代改制就是明证。又如秦半两、汉五铢、唐(宋、明)通宝钱,标准铜钱能当做砝码使用。但历代都有劣钱流通,又难禁缺斤短两现象,导致【斤两实际值】在【秦汉标准值】一斤256克一两16克与【隋唐标准值】一斤640克一两40克的基础上一再下滑。结果分别是【东汉魏晋标准值】的一斤224克一两14克与【南宋明清标准值】一斤600克一两37.5克,一两分别下降了2克与2.5克。
资料一
古今度量衡换算简述:
西汉每斤,258.24克;东汉每斤,222.73克;魏晋每斤,222.73克;南齐每斤,334.10克;梁、陈每斤,222.73克;北魏每斤,222.73克;东魏每斤,445.46克;北齐每斤,445.46克;北周每斤,250.66克;隋朝每斤,668.19克;唐朝每斤,596.82克。
从有“斤”这个概念开始,一直到民国结束,历朝历代的“斤”统统是16两,而不是今天的10两。有了“斤”的重量,再去算“两”的重量轻而易举,一律除以16就是。
资料二
秦统一度量衡后,反映在衡制方面为五权法:即铢、两、斤、钧、石,非十进位制。
陕西历代衡制文物简况表:
序号 |
原序号 |
器物名称 |
朝代 |
实测(克) |
说明 |
1 |
1 |
高奴禾 石权(青铜) |
战国·秦 |
30750 |
重一石(120斤)(秦)每斤合256.25克 |
2 |
2 |
宝鸡铁 石权 |
战国·秦 |
31929 |
重一石(120斤)(秦)每斤合266.075克 |
3 |
3 |
两诏 钧铜权 |
秦 |
7573 |
重一钧(30斤)(秦)每斤合252.433……克 |
4 |
8 |
两诏( 斤)铜权 |
秦 |
247.5 |
重一斤(秦) |
5 |
11 |
铁 石权 |
秦 |
28000 |
重一石(120斤)(秦)每斤合233.333……克 |
从以上五个秦国标准权重看,即使在同一个朝代(或政权)统治下,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也有不同的标准。
序号 |
原序号 |
器物名称 |
朝代 |
实测(克) |
说明 |
1 |
21 |
咸阳陶权 |
西汉 |
3750 |
重一秤(15斤)(西汉)每斤合250克 |
2 |
35 |
石头权 |
西汉 |
2550 |
重一衡(10斤)(西汉)每斤合255克 |
3 |
36 |
尧上铁权 |
东汉 |
225 |
重一斤(东汉)每斤合225克 |
4 |
46 |
素面金钵盂 |
唐 |
573 |
重十四两三钱(唐)每斤约合641.119克(573*16/14.3) |
5 |
47 |
纯银砺轴 |
唐 |
525 |
轴重一十三两(唐)每斤约合646.154克(525*16/13) |
这些古代重量单位及进位关系是:12铢为一龠,两龠(24铢)为两,16两为斤,10斤为衡,15斤为秤,2秤为钧,4钧为石,4石为鼓,200斤为引。
衡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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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一斤十两(合500克,0.5公斤)制,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是当时温州人姜周元先生首倡的,十两一斤建议提出后,很快得到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重视。1958年,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国多个地方试点的基础上,开始在全国实施衡器计量全面改革,普遍使用十两秤。事后,中央政务院还向姜周元颁发了“中国衡器改革建议者”的证书。姜周元 这一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的衡器改革的首倡人物,是深受人们爱念的。2003年春,姜周元先生去世时,有一副特别醒目的挽联是这样写的:“一斤改十两,一斤得十两,做人做账同原则。十亿出一人,十亿只一人,肯干肯缄不普通。 ”(《载敬堂集·江南靖士联稿·挽中央政务院“中国衡器改革建议者”证书获得人姜周元》)。
参考资料
1. ∧ 汉书律历志上国学网[引用日期2013-08-23]
2. ∧ 隋书律历上国学网[引用日期201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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