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管理局到底是怎样性质的单位?规格有多高?是机关单位还是事业单位?本期文章我们将展开介绍。
一、大数据资源管理局设立的背景
大数据局的设立主要是与智慧城市建设相伴随。最早广东省2014年2月在省经信委内部设立大数据管理局。之后,在2017年2月,贵州省在将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更名为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为省政府正厅级直属事业单位。随后,山东、福建、浙江、重庆等省市新成立了大数据管理局,省级层面的大数据管理局成立,也意味着大数据战略和智慧城市战略受到各省的重视,而大数据管理局的设立将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力抓手。
西安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也是近年来在新一轮机构改革时成立的,目的也是为了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以此为依托用好大数据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具体的职能有:
1.负责拟订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和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工作。
2.负责拟订新经济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工作计划。
3.负责研究制定大数据采集、管理、开放、应用、共享等标准规范并推广应用。
4.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的相关工作。
6.负责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大数据人才培养工作。
7.负责统筹全市新型智慧城
二、大数据管理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行政或事业?
在机构设置方面,各地的机构性质主要是四种情形:
一是行政机关。纳入了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在编人员使用行政编制,属于公务员身份;在西安就是这种情形。
二是参公事业单位。将大数据管理局列为工信局(厅)管理的二级局,在编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参公人员身份。
三是将大数据资源管理局与工信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行使大数据管理职责。
四是普通事业单位。人员是普通事业编制,贵州省的大数据资源管理局就是这种性质。
目前,各地的大数据资源管理局以使用性质编制的单位为主,作为政府的工作部门。这也充分说明大数据管理局是拥有行政职能的单位,其重要性和地位都是显而易见的。
三、大数据资源管理局的行政规格
各地大数据资源管理局到底是什么样的行政规格,具体要看单位所处的层级。
在省级层面,主要是正厅级或者副厅级的简直和规格,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或者组成部门的大数据局多为正厅级行政单位,也有正厅级的直属事业单位情形。副厅级的省份基本上作为省工信厅的二级局行政局设置,局长兼任省工信厅党组成员。
市级层面,大数据资源管理局基本上都是正处级单位,局长为正处级领导,普遍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县级层面,一般不设大数据资源管理局。如果设置也只能在县级市,而且是发展较快的县级市,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或工信局挂牌机构(二级局)行使职责,级别多数是正科级。
西安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是正局级的行政工作部门,内设部门包括: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数据标准与应用处
数据资源处
数据产业处
新经济发展处
西安市12345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直属机构包括:
西安市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
西安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四、大数据资源管理局设立意义
各地设立大数据资源管理局,也是基于现实的需要在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进行了,人工智能的关键在于云计算、大数据和算法。所以,设立大数据资源管理局意义非常重大,具体体现在:
(一)利于数据汇集
大数据是人工智能的燃料和基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无数据不智能”。各级政府正在加快推进的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无疑更是关键中的关键,从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具体实践来看,建立大数据局是重要支撑。专职的大数据管理机构的设立也能够真正敦促、教育各级各部门更重视大数据建设,进而帮助当地政府更好地整理、汇集数据,为当地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燃料。
(二)打破“数据孤岛”
数据资源不能共享会产生一个个的“数据孤岛”,难以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相互割裂的数据事实上根本不是大数据,只能被称为“小数据”。数据实现互联互通,不仅智慧政务服务能够得到真正体现,而且还能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
所以,大数据管理局的设立,为智慧城市的转型提供了有力抓手,为真正成功转型的实现发挥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