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编辑
中文名
军队级别
领域
军事
标准
历史贡献、所任职务等综合因素
对象
军队
军队级别编辑
区别军人等级的称号
军队级别是指军队中对不同职务的”军人”授予的等级称号。即“区别军人等级的称号”。军衔将军人的荣誉称号、待遇等级和职务因素融为一体,使其兼有调整部队指挥关系和调整个人利益关系的两种功能。军衔分为永久军衔和临时军衔两类。一般称军衔是指永久军衔。
目录
1划分2方案3对比
军地对比文职干部军校学员
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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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24级工资制
解放前后,解放军干部和全国党政干部一样,较长时间实行供给制,没有工资,个人的吃穿用由公家全包,经济情况略有好转的地区,按照任职情况给予数量微薄的津贴,以补零用。直到上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地方和军队干部,才根据每个人参加革命工作的年限、历史贡献、所任职务等综合因素,评定了级别,干部按级别享受工资津贴和其他物质待遇。
解放军设置的级别,为了区别于国家机关行政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级别,称之为“军队级别”。“军队级别”是1952年3月正式评定的,全军从毛泽东的军委主席级到战士级,共设置了十一等二十四级:
军委主席、副主席级(一等一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二等一级),军委委员级(二等二级);正、副、准兵团级(三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军级(四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师级(五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团级(六等一、二、三级);正、副营级(七等一、二级);正、副连级(八等一、二级);正、副排级(九等一、二级);正、副班级(十等一、二级);战士级(十一等)。
2016年初,原七大军区番号撤销,正式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东南西北中五大战区。新华社报道称,全军副战区级以上单位纪委书记培训班在国防大学举办。可见,“军区级”已经改称“战区级”。从军区到战区,一字之变,带来的却是我军领导指挥体制的历史性嬗变、结构性重塑、革命性新生[1]。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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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全军干部评定级别后,到1955年实行军衔制度的三年多时间里,级别显得偏低的部分初级干部和一少部分中级干部的级别,陆续进行了调整,准军级和副军级干部的级别只有个别调整,而正军级以上干部的级别则一个也没有调整。因此,1955年初中央军委关于以级别为基础按照德、才、资条件评定干部军衔的政策出台以后,总政治部和总干部部于2月9日联署提出,调整123名级别偏低的正军级以上干部的“军队级别”,呈报中共中央审批。其中包括由副兵团级提升为正兵团级者22名,由准兵团级提升为副兵团级者35名,由正军级提升为准兵团级者66名。若按这一方案调整了的话,1955年授衔的53名有“军队级别”的上将中,就会有52名是正兵团级,中将中兵团级人数的比例也会大为提高。然而,这一调级方案最终未能实现。
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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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地对比
军队职务和 地方行政级别对比
军队职务 |
军队军衔(武警) |
地方行政级别 |
军委主席 |
无军衔 |
国务院总理 |
军委副主席 |
上将 |
国务院副总理 |
军委委员 |
上将 |
国务委员 |
正大军区职(战区) |
上将、中将 |
原“六大行政区”正职(已撤销) |
副大军区职(战区) |
中将、少将 |
原“六大行政区”副职(已撤销) |
正军职 |
少将、中将 |
省部级正职(省军级) |
副军职 |
少将、大校 |
省部级副职 |
正师职 |
大校、少将 |
厅局级正职(地师级) |
副师职 |
上校、大校 |
厅局级副职 |
正团职 |
上校、中校 |
县处级正职(县团级) |
副团职 |
中校、少校 |
县处级副职 |
正营职(博士学位) |
少校、中校 |
乡科级正职 |
副营职(博士学位) |
上尉、少校 |
乡科级副职 |
正连职(硕士学位) |
上尉、中尉 |
股所级正职(一级科员) |
副连职(本科) |
中尉、上尉 |
股所级副职(一级科员)、一级科员(本科) |
排职(大专、中专) |
少尉、中尉 |
一级科员(大专)、二级科员(中专) |
备注:
1.军队干部转业回地方,有部分人行政上会降半级(工资级别不降),但其行政职级任职时间应从干部原在部队担任的与地方干部相对应职级的时间计算。这说明副处级和副团职是对应的,正处级和正团职是对应的。可参照以下文件: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关于安排到行政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如何计算任行政职级时间的答复》:安排到法院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在评定法官等级时,其行政职级任职时间应从干部原在部队担任的与地方干部相对应职级的时间计算,如:正团职转业干部到地方首次确定为副处级,其任副处级时间应从干部在部队任副团职的时间计算;又晋升正处级,其任正处级时间应从干部任正团职的时间计算。安排到其他行政单位的转业干部也适用于本办法。
国务院《军转干部如何计算任行政职级时间的答复》
不过也有很多正团职军官转业回地方直接安置为正处级调研员的,副团安置为副处级,行政级别并没降半级。如“佳木斯市2014年度正、副团职军转干部安置情况一览表”中公布的武警支队政委(正团)安置为调研员,人武部部长(正团)安置为调研员,军分区保障部副部长(副团)安置为副处级,人武部副部长、军事科科长(副团)安置为副调研员,陆军预备役步兵师步兵一团政治处主任(副团)安置为副调研员等等。
2.军队各级领导在地方各级党委中的排名,只是党内排名,并不是说本身等级就比同级地方领导低半级。比如省军区的政委为省委常委,排名在省委副书记之后,但他的军队级别正军级还是和省部级正职相同,就像省长的党内职务为省委副书记,但他并不是副省级,而是和省委书记一样同为省部级正职(党政军)。
3.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2]: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 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 二十六级;故 排职(中专毕业、大专毕业)对应公务员等级要分两种情况。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2019年印发),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是:(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3]。
4.一般来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被认为是党和国家领导人 正职职位。自1993年以来,除短暂时间外,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五大机构(五大班子)的正职均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
5.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都属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副职职位。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级别有点特殊。一般来说,在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活动的报道中,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单之后会出现一个逗号,紧接着出现中央军委委员的名字。这一安排,比不出现名字的部级领导又显得略高一点,比党和国家领导人又略低一点的地位,可以视作“准副国级”。
6.建国初 六大军区对应全国划分的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 六大行政区[4],2016年开始[1]是“五大战区”[1]。战区正职级别略低于军委委员,一般相当于原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委委员)的 副职,和总后勤部、总装备部的正职(军委委员)同级,战区副职高于正军级(正部级),总体来说,战区(大军区)正副职略低于军委委员(国务委员、副国级),高于正军级(正部级),处于两者之间,差距比较微小。如 中部战区政治委员殷方龙为原总政治部 副主任平调,原广州军区司令员章沁生调任第一 副总参谋长。
解放军全军正大军区职的职务有: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海军、空军、第二炮兵(火箭军)、各大军区的军政一把手。武警部队编制为上将警衔的,为两名军政一把手(军政主官)[5]。
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执行战区、军兵种的奖励权限。国防科技大学原则上执行军级单位的奖励权限。
1996年12月,根据武警部队编制人数较多、地理位置特殊、任务较重等特点,中央军委决定将武警部队总部由副大军区级升格为正大军区级,并于1995年至1999年先后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由正师级升格为副军级[6]。
7.根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军令﹝2018﹞59号)第七十四条和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
副师职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军官(副局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七级文职干部),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副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级军官(副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级文职干部)。
正师职和专业技术六、五、四级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六、五、四级文职干部),正团职、师级和专业技术八、七、六、五、四级军官(处级、局级和专业技术八、七、六、五、四级文职干部),正营职、团级和专业技术十、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正科级、处级和专业技术十、九、八级文职干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七级文职干部)。
连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军官(科员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文职干部)。
8.明确 正师职转业干部必须落实副厅级领导实职或 正厅级非领导职务。
9.副师级干部,转业为副巡视员的职位[7]。
10.担任 正团级职务的军转干部对应地方 正处长及 正处级调研员,副团职务对应地方 副处长及 副处级调研员,正营职务对应地方主任科员,副营职务对应地方副主任科员,连职以下职务均对应地方科员,技术8级职务对应地方副处级调研员,技术9级职务对应地方主任科员,技术10级职务对应地方副主任科员,技术11级职务以下均对应地方科员。
11.根据《关于中央文件印发、阅读和管理的办法》,《中共中央文件》和《中央办公厅文件》,一般分 省军级和 县团级(包括县团级以下)两个级别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以来的相关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这个文件制定后,咱们率先垂范,然后层层制定、提出要求,对 省军级干部有些什么要求,对 地师级干部有些什么要求,对 县团级干部有些什么要求,要有个章法,一直往下制定。[8]”
文职干部
文职干部级别对比[9]
文职干部级别对比
军校学员
军校学员毕业担任军官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定级授衔。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年5月12日)第十五条 初任军官职务的人员依照下列规定首次授予军衔:
军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授予少尉军衔;
大学专科毕业的,授予少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中尉军衔;
大学本科毕业的,授予中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少尉军衔;
获得硕士学位的,授予上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中尉军衔;研究生班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授予中尉军街;
获得博士学位的,授予少校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上尉军衔。
一般来说,学历不同的军校学员毕业之后的军衔也不同(2018年):
中专:排职少尉(对应办事员)。
大专:排职少尉(对应科员)。
本科:副连职中尉(对应科员)。
硕士:正连职上尉。
博士:副营职少校[10](或者正营级)。
公安消防等部队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2008年):
大专毕业生,授予武警少尉警衔,定为排职(技术14级);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