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势欺人,欺凌越发无底线
近日,“男子称聚餐时被高管两次拿烟头烫脸”登上话题榜,引起网友关注。
据媒体报道,3月19日,在陕西西安,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刘先生自曝,公司年会聚餐时高管高某对自己言语挑衅,并两次用烟头烫自己的脸,并问“烫不烫?疼不疼?疼就对了,这样你才能长点记性!”
刘先生表示,事发当晚向公司高层汇报此事,但并未得到解决,高某曾向他解释说喝酒了,不小心烫到。3月23日,涉事公司发布情况通报称,项目组长高某因聚会琐事与员工刘某发生冲突,现已被免去职务。
消息出来,领导拿烟头烫员工脸一事迅速引燃舆论。
近年来,不少职场霸凌事件被曝光后成为舆论焦点,诸如,银行新员工因不喝领导敬的酒,被辱骂、扇耳光;女员工因业绩不达标,被罚吃“死神辣条”当场晕倒;女员工拒绝跳舞被辞退……
2020年6月,某招聘平台发布的《2020年白领生活状况调研报告》指出,职场霸凌在商业服务行业是第一重灾区,其次是金融业。
除了暴力行为,报告还提到“安排不合理工作内容”“不停地打击否定你”“与同事进行比较”“被他人抢占功劳”等行为,网友们也提出,职场中受到的无端指责谩骂、言语威胁、当众侮辱、恶意中伤、性骚扰……都是职场欺凌。
遭到领导孤立排挤、言语侮辱,被领导要求陪酒、跳舞……职场上,你是否或多或少遭遇过这些行为?
近年来,越来越多职场上隐性的欺凌行为浮出水面被舆论讨论,那种“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扭曲权力观,被很多人称为职场霸凌。在职场这种特殊的人际圈子中,很多霸凌行为因为当事人“身不由己”的沉默而掩盖。
职场霸凌,谁给了他们嚣张跋扈的胆量?
人在职场飘,哪能不“挨刀”?
在看似平静的职场,霸凌事件正以各种形式发生,然而,在很多人看来,职场特殊的人际关系中,那条界定霸凌的“红线”似乎一直都很模糊。
在成都工作的钟岚,经常在下班后被领导要求陪客户应酬喝酒,酒桌上如果钟岚拒绝,客户不高兴,领导就告诉她“这也是工作”。
钟岚不确定这是否就是“职场霸凌”。在她看来,身边不少人有这种经历,这是身处职场的无奈之处,“人在职场飘,天天都要‘挨刀’。”
在北京从事人力工作的胡凯日常工作就是参与制定公司纪律、规范员工行为,在胡凯看来,个别行业或者岗位可能会存在约定俗成的“潜规则”,但是“潜规则”不应该成为霸凌甚至违纪违法行为的说辞。
步入职场6年的张晴,目前在重庆一家企业工作,对于舆论中讨论的“职场霸凌”现象,她认为利用职位不对等对员工进行刁难甚至人格侮辱,要求员工做违背意愿又不能反抗的事,都是霸凌。
“比如,我之前工作的地方,领导为了让员工主动离职,就给他‘穿小鞋’迫其离职,我认为这就是职场霸凌。”
作为公司人力主管,张晴说,如果霸凌行为出现在她的公司,她会直接报告领导。“比如这位拿烟头烫人脸的高管,应该会被开除。”
胡凯则表示,为了避免承担连带责任,一般公司的规章里会写明,如果员工违反国家法规,可以直接辞退。即便是高管,如果做法过分,触犯法律法规,他们“可以随时选择辞退”。
一味忍耐,是员工的错?
在“公司回应职员遭高管烟头烫脸”的事件中,不少网友为当事人打抱不平,但也有人在质疑他为何不当即反抗。
“又不是被卖给公司了,不愿意可以反抗、拒绝。”很多网友不解为何一些遭遇职场霸凌的人一再选择沉默忍耐。
不反抗,是职工的错吗?
“劳动者有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当受到人身羞辱和伤害的时候,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反抗,这种反抗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协民法专委会副主任安翔表示。
律师表示,对这种权利,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网友不应苛责,“关注点还应放在损害他人权益的人身上。”
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阮超认为,用烟头烫伤员工脸的高管侵犯了该员工的健康权。
如果高管在席间对被烫伤男子的评价是与事实相悖的,且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还涉嫌侵犯他的名誉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对身体的伤害,治疗、修复等方面费用。“根据验伤结果,还可能承担行政、刑事责任。”
阮超说,如果职场欺凌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如果因为正当的维权行为,被欺凌一方遭用人单位违法处理,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还可以追究用人单位的相应法律责任。”(文中部分人名为化名)
网友热议
@柠檬鹿:不是员工太软弱,是生活难,上有老下有小,一个月工资都断不了。错的是这些低素质的管理层?
@小丛:遇到这种严重践踏员工尊严和人格的领导,员工应勇敢反击,单位要严肃处理。
@悄悄飞:有些职场霸凌行为就是纯粹的违法行为。
@潜力股:还好我长的凶猛,别人看我都不像好人,欺负我的人就没有了。
@11路公民:这种情况对用人单位也应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