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喜欢招用兼职以及非全日制员工,以相对较低的用人成本获取不错的利益。作为相对弱势的劳动群体,应该了解不同的雇佣关系中兼职和非全日制有何区别,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面临这些选择的职场新人,一定要了解以下内容。
工作性质不同
非全日制工作与全日制工作一样,是被雇佣者的本职工作,被雇佣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在协议中,用人双方不得规定试用期,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不需要提供经济补偿。
兼职,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兼职工作并不属于被雇佣者的本职工作。所以通常情况下,兼职工作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合同关系,因此现行很多劳动法律法规的使用范围并不包括兼职。
工作时间不同
国家对非全日制用工有明确的时间规定,非全日制工作者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长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长不得超过24小时。而兼职用工则没有明确的工作时长规定,劳务者只需要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即可。
劳动报酬不同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薪资标准不得低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的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而兼职工资是由双方约定而成的,也没有劳动报酬结算周期规定。
福利待遇不同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应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由于非全日制员工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国家规定社保不能重复购买,因此,第一个与非全日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保。而兼职属于劳务关系的话,用人单位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
综合上文内容来看,不难发现兼职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之间存在诸多不同。非全日制员工可以享受的权利更多、更有保障。因此,大家应优先考虑非全日制工作形式。如果想多一份收入,也可以同时选择非全日制工作和兼职工作,只需要按照约定内容完成工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