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全文附后),决定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
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这也表明,大额资金公转私将严查!
何为对公?何为对私?
对私对公是银行业务的一种分类,其中对私业务是指个人业务,即针对个人办理的相关业务,一般情况下对私业务包括有存款、贷款、支付结算、信用卡等服务。对公业务则是针对企业法人、单位的业务,一般包括有支票业务、汇兑业务以及贷款业务,企业的账户和个人账户也是不一样的,企业的是属于基本户、一般户。
公对公转账有同行转账和跨行转账之分,同行之间转账一般是即时到账,跨行转账则会有所延迟,需要对方提供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账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并开具“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合同)、“资金流”(付款)、“发票流”(开票)三流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对公账户的往来资金,在银行系统是可以直接查到的,一旦转到老板私人账户,就难以区分款项是 公用还是私用,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资金往来必须受到银行监管,不可私自挪用,一旦发现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的可能触犯到刑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虽然说企业是老板的,但挣了钱想把直接把这个钱从对公转到自己私人账户上面使用,显然是不行的,还必须得缴纳20%分红才能装进自己兜里,不然就是违法行为!
那么,对于个人或者企业额度较大的公转私,怎样处理最节税?
可以在有税收政策的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正常纳税后,对账户资金进行公转私,合理合法,成立个人独资的税率也比较低。
下面以我们园区个人独资企业为例:
如果把年利润500万以业务分包的形式给个人独资企业呢?那这时需缴纳的税是多少呢?(增值税以正常税率3%来计算)
增值税:500万/1.03*3%=14.6万;
个税:500万/1.03*10%*30%-4.05=10.51万;
附加税:500万/1.03*0.18%=0.87万;
纳税:25.98万。
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正常抵扣!
园区对一般纳税人还有返还政策,增值税返还地方留存的30%-70%(地方留存为50%),企业所得税返还地方留存的30%-70%(地方留存为40%),纳税大户一事一议,当月纳税,次月返还,也是一个不错的税收优惠政策。
大额公转私,怎么转合理?
1.工资、奖金收入。
这个肯定要转入个人账户的,我的工资不转给我个人,难道转给其他人吗?
2. 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比如,我在“今日头条”上的收益,这个肯定也是要转到我个人账户的;
3.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4、个人贷款转存
比如:我办理购房贷款,贷款批下来了,是要先转入我的个人账户,然后贷款银行才划走的。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比如:个人买股票,这都是要用到个人账户的;
6、继承
继承祖辈的财产,肯定是要到继承人账户的
7、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8、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
大额的“公转私”,合理合法的,不会有任何问题,但是比如:虚开发票账外走资金、少记收入逃避纳税义务等等违法行为就是有问题的!
在税务上,合法与合理性的背后只能是真实性,没有真实性,任何方法的采取都无济于事。公转私,若是经营需要,多大金额都没有关系,只要与银行沟通好。若最终流向了老板或者第三方的口袋,这就是一个严峻的税务问题,前者被质疑是分红,需要缴纳红利个人所得税,后者需要拿税务发票冲抵。而冲抵这个动作,同样离不开真实性原则,否则就是脱离真实的虚开发票。
总之,我们正常的业务是可以公转私的,但如果企业通过大量公转私方式来偷逃税款,这种行为不管是否纳入大额交易报告,都是有税务风险的。建议各企业,尽量不混同公私资产,不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新型网络支付方式进行员工工资发放等,同时公司账户和老板、股东的个人账户也不宜频繁交易,以上行为都存在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嫌疑,容易受到税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