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文件精神,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上班。1月2日至3日放假。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 月 3 日至 5 日放假调休。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 月 1 日上班。4月30日、5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4 月 24日(星期日)、5 月 7 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上班。10月2日至7日放假调休。10 月 8 日(星期六)、10 月 9 日(星期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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