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中,男,汉族,1962年3月生,山西朔州人,1987年4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研究员。[1]
现任第二十届中央委员,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省委金融委主任。[2][3]
人物履历
1979年9月—1984年9月,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水资源工程专业学习;
1984年9月—1987年4月,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工程水文及水资源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7年4月—1988年7月,水利电力部水资源办公室干部;
1988年7月—1991年8月,水利部水资源司规划处干部、主任科员(其间:1990年1月—1991年8月借调国家科委社会发展科技司工作);
1991年8月—1992年5月,国家科委社会发展科技司资源环境处主任科员;
1992年5月—1994年8月,国家科委社会发展科技司综合资源处副处长;
1994年8月—1998年7月,国家科委社会发展科技司生态环境处处长(其间:1995年3月—1995年12月美国能源部国家气候变化研究办公室客座分析家);
1998年7月—1999年3月,科学技术部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和生命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代主任(正处级);
1999年3月—2001年12月,科学技术部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和生命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主任(副局级);
2001年12月—2006年3月,科学技术部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主任(正局级)(其间:2004年2月—2006年2月挂职任云南省昭通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6年3月—2010年4月,科学技术部条件财务司、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司长(其间:1999年5月—2006年7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8年3月—2008年7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0年4月—2014年9月,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其间:2012年8月—2012年12月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高级研究员);
2014年9月—2015年8月,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5年8月—2016年10月,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兼);
2016年10月—2016年11月,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兼),太原市委书记;
2016年11月—2017年3月,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
2017年3月—2017年4月,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
2017年4月—2018年12月,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深圳警备区委员会第一书记;
2018年12月—2021年12月,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深圳警备区委员会第一书记;[1]
2021年12月—2022年1月,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副省长、代理省长,深圳市委书记;[1][4]
2022年1月—2022年4月,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深圳市委书记;[4][5]
2022年4月—,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4][5]
担任职务
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6],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7],第二十届中央委员[8],中共十九大、二十大代表,[9][10]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11][12][13],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十三届委员会委员[14][15],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1],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6]。
工作分工
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省审计厅。
联系审计署驻粤相关机构。[2]
任免信息
2018年12月,中央批准:王伟中同志任广东省委副书记。[17]
2021年12月,根据中央有关通知精神,广东省委决定:王伟中同志任省政府党组书记。[18]
2021年12月27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经表决,任命王伟中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19]
2022年1月22日下午,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依法选举王伟中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4]
2022年2月16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王伟中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法律法规,其代表资格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11]
2022年4月,中央批准:免去王伟中同志的深圳市委书记职务。[5]
2022年5月26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广州召开,王伟中当选为省委副书记。[20]
2023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伟中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