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常”本是长度量词,到底有多长?“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寻常”有多长?
唐代诗人刘禹锡有着著名绝句叫《乌衣巷》,其诗曰: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意思是说,曾经繁华的朱雀桥边,如今野草丛生、野花杂陈,夕阳下的乌衣巷,也已破败寥落。从前穿梭于显赫之家堂前的燕子,如今已筑巢于平常百姓之家。
《乌衣巷》是刘禹锡怀古组诗《金陵五题》中的第二首,全诗没有一句议论,只是通过野草、夕阳的描写,以燕子作为盛衰兴亡的见证,巧妙地把历史和现实联系起来,反映了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饱含沧海桑田之叹。
诗中有个词,叫“寻常”,现任作平常、普通讲。那么,“寻常”为何有“平常、普通”之意呢?原来,“寻”与“常”是古代的长度单位,此处用来形容短与小的。
“寻”字初文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一人伸开两臂丈量的样子,本义为一种长度单位,即伸开两臂的长度,合古代八尺(也有说六尺或七尺为一寻的)。一丈六尺为“常”(“蒲筵常。”——《仪礼·公食礼》。注:“丈六尺曰常,半常曰寻。”)。
《说文解字》中记载:“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体为法。”古代的“尺”,为象形文字,其意就是用手来测量物体。男人伸展手从拇指和中指之间的距离(即我们通常说的“一拃”)称为“尺”(大约是现在的 20厘米),女人伸展手从拇指和中指之间的距离则称为“咫”,因而稍短于尺。咫尺也同是指长度,其长短为接近或者刚满一尺。周制的八寸为咫(约合今市尺六寸二分二厘),十寸为尺。“咫尺”,即用来形容距离很近,就在眼前。
相较于“咫尺”,“寻常”在长度上虽然在富余不少,但是,与千里之国相比,那仍是小巫见大巫。所以,《左传·成公十二年》中才说:“及其乱也,诸侯贪冒,侵欲不忌,争寻常以尽其民。” 杜预注:“言争尺丈之地,以相攻伐。” 杨伯峻注:“寻常意谓尺寸之地。”
与地阔之国相比,只有“寻常”宽容的尺寸之地,就显得太“寻常”了,所以,“寻常”一词才又有“平常”、“普通”的引申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