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朱前段时间参加活动中了奖,奖金1888元,可是主办方告知他还需要从中扣除20%的税钱。 小朱想问这里中奖是需要交税的吗?如果要扣税应该扣多少合理?这个税钱又究竟应该由谁出啊?是由主办方还是中奖方呢?
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中奖奖金属于偶然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一般来说,不管中奖多少钱,都要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偶然所得没有起征点,偶然所得按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
部分中奖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奖奖金依法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政策也有规定,部分中奖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有奖发票奖金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
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法规全额征税。
3、福利彩票、体育彩票
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 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纳税人取得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部分中奖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当中奖金额超过免税的金额时,同样,应当按照20%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