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编辑
中文名
皮革胶囊
拼音
pi ge jiao nang
原料
蓝矾皮
适用领域
工业
皮革胶囊编辑
皮革胶囊
皮革胶囊,是指用工业皮革废料来做成药用胶囊。在河北有个别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进行脱色漂白和清洗,随后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浙江新昌县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最终流向药品企业,进入消费者腹中。
目录
1内容概述2制作过程3主要危害
4相关规定5处罚措施
内容概述
编辑
皮革胶囊
药用胶囊是一种药品辅料,主要是供给药厂用于生产各种胶囊类药品。儒岙镇位于浙江省新昌县,是全国有名的胶囊之乡,有几十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年产胶囊一千亿粒左右,约占全国药用胶囊产量的三分之一。这里的胶囊出厂价差别很大,同种型号的胶囊按一万粒为单位,价格高的每一万粒卖六七十元,甚至上百元,低的却只要四五十元。在河北个别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进行脱色漂白和清洗,随后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浙江新昌县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最终流向药品企业,进入消费者腹中。“
制作过程
编辑
蓝矾皮,业内也俗称“蓝皮”,是明胶制作业内的对某些皮革废料的一种通俗说法,由于用它因生产出的工业明胶非常便宜,因此被一些胶囊厂买去做原料,生产加工药用胶囊。最主要的问题是铬含量严重超标。
皮革胶囊制作过程
蓝矾皮制作“蓝皮胶”,首先要在工业皮革废料加入生石灰浸渍膨胀,再进行工业强酸强碱中和脱色、多次清洗等一系列工序处理后,变得又白又嫩,看上去跟新鲜动物皮原料没什么两样。清洗后的皮子再放入熬胶锅里熬成胶液,熬出来的透明胶液,再经过浓缩、凝胶、干燥、粉碎等工序,就摇身一变,成了淡黄色的所谓“蓝皮胶”。业者承认,这种明胶实际上就是国家明令禁止用作食品药品原料的工业明胶。
“蓝皮胶”用来加工成药用胶囊前,首先要进行溶胶,并根据药厂需求添加各种食用色素进行调色。由于这种明胶不卫生,在溶胶调色的过程中还要加一种名叫“十二烷基硫酸钠”的化学原料杀菌去污,就成了加工药用胶囊的胶液。胶液再经过半自动胶囊生产设备成型,最后通过切割整理,便加工成了五颜六色的药用胶囊。
主要危害
编辑
由于皮革在工业加工鞣制时,使用了含铬的鞣制剂,往往会导致铬残留,使用这种“蓝矾皮”加工的工业明胶,重金属铬的含量一般都会超标。而铬中毒可分为急性和慢性。
急性中毒多由于误服铬化合物引起。口服重铬酸盐的成人致死量为3g。进食后几分钟至几小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绞痛﹑腹泻﹑血便。严重者可产生急性肾功能衰竭﹑无尿﹑黄疸和肝损害﹐可因尿毒症而致死。
铬的慢性职业性损害主要表现在皮肤和黏膜。手腕﹑前臂等直接接触部位可发生皮炎。皮炎呈红斑﹑丘疹或斑疹﹐有鳞屑﹐也可表现为湿疹﹐有明显的瘙痒感。铬酸盐和重铬酸盐可引起皮肤溃疡(铬溃疡),其特点为形状酷似鸟眼﹐愈合缓慢﹐愈合期长达数月,愈合后留有圆形萎缩瘢痕。长期接触铬化合物者易患消化道溃疡﹑消化功能紊乱﹑神经衰弱﹑轻度的肾脏损害。[1]
相关规定
编辑
《中国药典》规定,生产药用胶囊所用的原料明胶至少应达到食用明胶标准,生产药用空心胶囊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销售。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购空心胶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而按照《食用明胶》行业标准,食用明胶应当使用动物的皮、骨等作为原料,严禁使用制革厂鞣制后的任何工业废料。
处罚措施
编辑
由于涉嫌铬超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4月1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13个药用空心胶囊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媒体报道的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并派员赴现场进行督查。
被叫停销售和使用的产品,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将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