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用量十法
1、单味药:用量宜重,复方配伍宜轻;
2、汤药分量:比丸药分量为重。小儿或体弱酌减;
3、性质平和药:用量稍多,反映不大。如茯苓、山药等;
4、花叶质轻药:用量宜轻,如红花、薄荷等;
5、芳香走散药:用量宜轻,如木香,丁香,沉香;
6、味厚滋腻药:用量重,如熟地,肉苁蓉,园肉;
7、金石贝类药:质重而无毒性用量可较大,如龙骨,龙齿,牡蛎,石决明,石膏等;
8、毒烈性药:如大黄,三菱,青皮,不可过量,因耗伤正气,宜轻;
9、温热药:寒冷地区用量较大,如麻黄,桂枝;大辛大热药在炎热地区,用量较小;
如生白术用于益气生血;炒白术用于健脾燥湿;焦白术适用于助消化,开胃口,散症癖,炒白术用于补脾胃而止泻。重病或需要时,可用到15-30克左右。
10、病轻药亦轻;病重药亦重;病轻药重反伤正气,病重药轻,贻误时机;如红花欲养血时,用量宜小;红花欲破血时,用量宜大。
如鹿角胶补阴中之阳,通督脉之血;龟板胶收孤阳之汗,安欲脱之阴;鹿角胶、龟板胶可合用,有成品龟鹿二仙胶。用量9-25克,必要时用到30-60克。须打碎先煎。
如生石膏特殊需要时,可用至90-120克。入汤剂须打碎先煎。注意治疗重病时,不可用量太小。血虚发热,胃弱,肺虚,非实热证者均忌用。
如红花味辛甘苦性温。功能活瘀血,生新血,少用活血养血,多用可破血行瘀。桃仁治瘀血,偏于局部有形、或在下腹部者。红花治瘀血,偏于全身无定处者。二者常同用,有协同作用。前人有“过用能使血行不止“的记载,故不可过用。无瘀血者及孕妇忌用。
不同人群用药
一、年岁与病情体质用药
体质分阴脏,阳脏,平脏之别,因之用药就有差别:
1、阳脏之人:阳病居多,温热之药,不可过用,寒凉之剂,不妨重用。
2、阴脏之人:阴病居多,温热之药,不妨重用,凉攻之方,不宜过剂。
3、平脏之人:患热症不宜过凉,寒症不宜过热,若用补剂亦当阴阳平补,若过热则伤阴,过寒则伤阳。
4、五岁以下:通常为成人量四分之一。
5、五岁以上:按成人量减半使用,一般药常用时,成人量为3-12克左右。
6、体弱者:药量宜轻,老人气衰,对药性耐受力弱,或药性峻烈的,易伤正气,宜低于成人量。老年体弱多脾肾同治,或补脾固肾,或温肾健脾。
二、病情轻重、上下表里用药
1、病轻药亦轻,病重药亦重,病轻药重,反伤正气,病重药轻,贻误时机。如:红花欲养血时,用量宜小,红花欲破血时,用量宜大。虚弱体质,禁用泄下药,免伤正气。如虚弱老年便秘,禁用大黄等泄下药。
2、病在上在表,宜用升浮,不宜用沉降;例伤寒初起表证,麻黄,桂枝发表。羌活、桔梗之类,如太阳小肠经,膀胱,诸经病。
3、病在下在里宜用沉降,不宜用升浮,例黄柏牛膝;里实便秘证,大黄枳实之类攻下。
4、病势逆上者宜降不宜升,如肝阳上逆之头痛,当用石决明,牡蛎潜降。
5、病势陷下者,宜升不宜降,例久泻脱肛,及妇女子宫脱垂,宜用人参,黄芪,升麻,柴胡等,益气升阳。
三、妊娠用药禁忌
1、毒性较强;2、药性较烈;3、小毒药物;4、剧性泻下;5、催吐药如瓜蒂;6、破血通经药:三掕,莪术,阿魏,干漆;7、通窍串通药:麝香,地龙,蜈蚣,穿山甲;8、孕妇慎用药:大黄,芒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