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把预拌砂浆的来龙去脉及换算方法都做了一个全面而系统的解读,文章较长,全文可分为4部分:
第一部分 干混砂浆的换算与计价方法(最重要)
第二部分 预拌砂浆背景及定义(了解即可)
第三部分 各省关于使用预拌砂浆的计价规定(了解即可)
第四部分 预拌砂浆的行业标准(了解即可)
第一部分:干混砂浆的换算与计价方法
在工程计价的时候,不管是原定额还是补充定额,其子目中的材料基价都是定额编制基期的价格,在编制预算时,均需要按照材料目前的市场价格与子目中材料的基价进行找差。
那么,询来的市场价格是否可以直接填入计价表中的“材料市场价”一列呢?
在对干混砂浆进行市场询价的时候,通常有两种报价方式,其一,按重量报价;其二,按体积报价。
同时,干混砂浆采用的标号与我们传统砂浆的标号标注方法不一样,那么,干混砂浆与传统砂浆的标号是怎么换算的呢?
以陕西省消耗量定额中的“砖基础”为例,编制工程预算时,砖基础套用3-1子目,点击右键,执行“预拌砂浆换算”后,出现的工料机显示,如表1所示:
表1. 砖基础子目换算为预拌砂浆后的工料机表
在表1中,将传统砂浆换算为干混砂浆(商浆)后,广联达云计价软件已经自动设置了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的扣减,与原传统砂浆列表比对,可直观发现二者之间的差异:
表2. 砖基础子目砂浆换算对比表
说明:陕西省使用预拌砂浆调整规定
1.砌筑工程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69工日×2.36m³=1.6284工日。上表中已扣减1.6284工日。
2. 相应定额子目内“灰浆搅拌机200L”的台班消耗量全部扣除。上表中该台班量已全部扣除。
3. 砂浆数量不变,将现场制拌砂浆配合比改为预拌砂浆。上表中换算后砂浆量未变,仍为2.36m³。
通过以上套子目、换算、对比,我们发现,现在只需要查询到干混砌筑砂浆M10的市场价格,再与定额价420元/m³直接找差价,就可以计算出砖基础子目的实际综合单价了。
经过询问,了解到以下两种报价,详见表3、表4。
表3. 干混砂浆价格:元/吨
表4.干混砂浆价格:元/m³
从表3、表4中发现,两地对干混砂浆的价格采用了完全不同的计量单位,对于以“m³”为单位计价的,我们可以直接将该单价计入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表中的“市场价”一列,以此计算市场价格与预算基价之间的差价。
那么,对于以“吨”为单位的价格,如何换算成预算中材料的计价单位,以“m³”的价格表示呢?在咸阳市区干混砂浆价格中,已经提供了干混砂浆的比重:1.55-1.85吨/m³,按照该地区M5干混砌筑砂浆330元/吨计算,则每立方米的价格在330元/吨×(1.55-1.85)吨/ m³=511.5-610.5元/ m³。取不同的比重计算,价格差异有多大呢?
(610.5-511.5)/511.5=19.35%。
由于换算时,参照的比重不同,造成了同一材料的价格差距接近20%。由此,我们需要反思下,在对干混砂浆进行换算时,同一品种、同一配合比、同一强度的干混砂浆的比重是否应该为某一个固定的数值,或者说比重在某一个数值的上下略有波动;而不同品种、不同配合比、不同强度的干混砂浆的比重才会出现较大的差异,在一个区间内波动。
在查看各地的预拌砂浆调价文件规定时,各地对于预拌砂浆的比重规定基本在1.70-1.75吨/ m³。
由于采取不同的比重数值,将“吨”价换算成以“m³”为单位的价格后,导致价格差距较大,所以,需要了解不同种类砂浆的比重。
在具体编制预算时,需要遵照当地的计价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230-2007
6.2.1.1 干混砌筑砂浆的砌体力学性能应符合GB50003的规定,干混砌筑砂浆拌合物的密度不应小于1800kg/ m³。
该标准对砌筑砂浆的密度(比重)提出了明确要求,≥1800kg/ m³,但是,对于抹灰砂浆与地面砂浆没有明确。这是因为,砌筑砂浆有强度要求,而抹灰砂浆、地面砂浆只有配合比的要求。
同样是砌筑用砂浆,混合砂浆与水泥砂浆的比重显然不同,但无论哪一种砌筑砂浆,按照JG/T230-2007标准的要求,最小应该满足≥1.8吨/ m³。故按照预拌砂浆的行业标准之规定,各地计价规定中不分砂浆种类,一律按照1.7吨/ m³换算显然是错误的。
除了比重的不同外,干混抹灰砂浆、地面砂浆与传统砂浆之间的强度等级与配合比又是如何对应的呢?我们将上述问题整理成表格,如表5所示:
(以表3. 干混砂浆价格为例换算)
表5. 干混砂浆与传统砂浆对照表
说明:同品种同等级强度,水泥砂浆比重>混合砂浆比重
在表5中,以咸阳市某期的干混砂浆价格为例,做了“吨”价与“m³”价格之间的换算。大家在进行市场询价时,一定要问清楚价格对应的单位,砂浆的比重,这样,才能将干混砂浆的市场价格在预算中填写正确。
同强度等级的抹灰砂浆的比重要小于砌筑砂浆,普通防水砂浆的比重接近于砌筑砂浆。地面砂浆的比重存在分歧,查阅各种资料,有认为地面砂浆比重在1.7-1.8吨/ m³之间的,也有认为在1.9吨/ m³左右的。
具体比重数值,请大家在询价时详细加以了解。配合比、外加剂、不同品种的水泥等,都会对砂浆的比重造成影响。所以,如果想把预拌砂浆的价格掌握仔细,就需要详细了解其材料组成,以保证询问到的“吨”价,换算成“m³”价格时,不能仅仅因为取用的比重值差异,造成材料价格的不足。
第二部分:预拌砂浆背景及定义
预拌砂浆自2007年8月22日由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230-2007(预拌砂浆)行业标准以来,得到了大力推广与应用。
之前无论是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都是在施工现场将水泥、砂、外加剂按一定比例加入灰浆搅拌机中,混合均匀后再加水搅拌,成为满足施工需要的不同用途的砂浆。
所以,在使用传统砂浆的时期,定额中关于砂浆的工、料、机也都是按照现场使用灰浆搅拌机所需要的相应搅拌机台班、人工、配合比材料用量来编制的。其中,砂浆的定额计量单位均为“m³”。
关于砂浆的计量单位,以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砖基础”为例:
表6. 陕西省砖基础定额消耗量(传统砂浆)单位:10m³
注:上表中砂浆的计量单位为“m³”
在使用传统砂浆时期,若需要调整表6中的材料价格,特别是水泥砂浆的价格时,我们并不直接对砂浆本身调价,而是通过调整砂浆中的水泥、砂子的价格,从而达到调整砂浆价格的目的。
那么,使用预拌砂浆时,到底应如何正确计价呢?特别是预拌砂浆单位有“吨”与“m³”两种计量单位时。
第三部分:各省关于使用预拌砂浆的计价规定
一般情况下,新的材料推广使用,必然伴随着计价依据的相应调整,先来学习下各地关于使用预拌砂浆的调价规定。
1、湖北省
鄂建造价[2011]50号《关于发布“预拌砂浆(试行)”补充定额的通知》
定额材料消耗量调整:干混砌筑砂浆:按定额砂浆用量的1.7t/ m³折合换算;干混地面砂浆:按定额砂浆用量的1.7t/ m³折合换算;干混抹灰砂浆:按定额砂浆用量的1.65t/ m³折合换算
同时,该通知后附有附件1.预拌砂浆补充定额
表7. 鄂建造价[2011]50号 附件1.预拌砂补充定额(砖基础)
单位:10 m³
注:
1、上表中砂浆的计量单位为“t”
2、表7中干混砂浆4.012吨÷(干混砌筑砂浆比重1.7吨/m³)=表6中传统砂浆2.360m³。
2、江苏省
苏建函价[2009]382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使用普通预拌砂浆相关计价定额方法的通知》
(1)使用散装干拌(混)砂浆:编制标底(预算)时,应将每m³现拌砂浆换算成干拌(混)砂浆1.75吨及水0.29吨。
(2)使用袋装干拌(混)砂浆:编制标底(预算)时,应将每1 m³现拌砂浆换算成干拌(混)砂浆1.75吨及水0.29吨。
3、广西
桂造价[2008]40号《关于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及干混砂浆后调整相关计价定额的通知》
使用干混砂浆 .每1 m³现场搅拌砂浆换算成干混砂浆1.75吨及水0.29 m³。
4、西安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年8月9日
砂浆数量不变,将现场制拌砂浆配合比改为预拌砂浆。
西安市未明确砂浆比重。
上述四省市关于使用预拌砂浆后调整定额计价的通知中,其相同点及差异点在于:
① 湖北省已就预拌砂浆使用编制了详细的补充定额子目,且预拌砂浆以“吨”位单位
② 江苏、广西、西安三省市,在使用预拌砂浆时,均需要套取原传统砂浆子目,以“m³”为单位。
那么,具体应该怎么换算呢?
在学习各地相关预拌砂浆调价文件的过程中,均提到了砂浆的种类、预拌砂浆的比重事宜(重量“吨”与体积“m³”之间的关系),这是在用传统砂浆换算时容易出错的地方,我们将详细予以解释。
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需要先了解下预拌砂浆的行业标准。
第四部分:预拌砂浆的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230-2007
3.1 预拌砂浆: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
4.1.2 干混砂浆按用途分为普通干混砂浆和特种干混砂浆。普通干混砂浆按用途又分为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干混普通防水砂浆。
JG/T230-2007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干混砂浆品种、标号、强度等级如表8所示:
表8. 普通干混砂浆分类表
以上就是我针对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关于换算的理解和总结。作为一名造价人员,要关注的并不仅仅是工程量如何计算,子目如何套取,还需要熟悉施工工艺、掌握材料性能及价格组成等等相关知识。才能真正编制好一份无盲点、无错误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