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个教师节是1985年9月10日。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决议,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我国的教师节。在教师节这一特殊日子里,向辛勤工作在教育一线的教师们表达感激和敬意,也是我国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教师节的确定过程也充满了诸多考虑,有关部门曾征求过冰心、叶圣陶等前辈的意见。冰心建议定在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叶圣陶建议定在每年秋季学生入学的日子,从而让学生在新学年一开始就记住教师的辛勤和光荣。最后,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最终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在第一个教师节这一天,北京师范大学两万多名师生庆祝节日,全国教育工作者第一次拥有自己的节日。时任国家主席万里出席庆祝大会并发表讲话,北京特级教师宁鸿彬也在人民大会堂的庆祝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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