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我国古代最有”礼”的朝代,相信许多人会认为是周朝。毕竟”周礼”一词大名鼎鼎,孔子也穷尽一生想要”克己复礼”。
作为我国礼乐制度高度发达的朝代,周朝确实称得上是后世尚礼文化的源流。不过,崇尚礼法并不代表着就不会采用刑罚,礼乐制度是用来维护等级和统治,可一旦它不管用,用刑则成为了更加行之有效的办法。
举例来说,在西周周夷王时期,齐国国君齐哀公就曾经受到了刑罚。其理由一是在于他治国无道、”荒淫田游”;二是因为他自认为是周天子的长辈而不去朝拜;三则是受到了奸臣的陷害。总之,据《史记》记载,齐哀公被周夷王施以了烹杀之刑,也就是放到大锅里活活煮死。
在礼制十分发达的周朝,尚有诸侯被天子烹杀的刑罚。那么,在更加久远和野蛮的夏、商时期,它们使用的对活人的刑罚有多可怕呢?我们就分别来看看夏朝和商朝时有着什么样的酷刑。
首先,在我国最早和最神秘的夏朝时,主要有着四种刑罚,分别是死刑、肉刑、流刑和赎刑。其中,死刑又细分为”诛、杀、戮、孥戮”等,前三种大体来说都是针对犯人的死刑,而若是被处罚者罪大恶极,他也可能遭受”孥戮”,也就是连累妻子、儿女一同赴死。
另外三种刑罚根据名字就很容易明白,肉刑便是对犯人的身体施加刑罚,它大体也是被分为四种,即”墨、劓、膑、宫”。其中,”墨”指的是在犯人脸上刺字,并用墨水覆盖,使之明显且能够长久不褪色;”劓”从字形就能够知晓,它是指割去犯人鼻子的刑罚;”膑”指的是割去膝盖骨,像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孙膑就曾经遭受此刑,不过,也有说法认为它指的是直接割去双脚。
最后的”宫”常见于”自宫”一词,它的意思便是割去生殖器官。除此之外的”流刑”,指的是将犯人流放到偏远之地,使其自生自灭;”赎刑”也顾名思义,指的是犯人犯错后,如果能够缴纳一定的赎金,便可以免遭惩罚。
值得一提的是,夏朝时往往是在土地上挖一个大坑,或是在平地上筑起土墙来关押犯人,它被称之为”圜土”。
由上可见,早在距离今天的我们足有四千年的夏朝,就已经出现了比较丰富的刑罚体系。那么,我们再看看以夏朝为基础的商朝又有怎样的制度。
提到商朝的刑罚,就不得不提其末代君主商纣王及其宠妃妲己。光是他们二人创造的残忍刑罚种类,就有三四种以上。可以说,在纣王之前,商朝的刑罚大体是沿用了夏朝,并没有太多增减。
纣王是商朝末年的国君,他为人虽然锐意进取、勇敢刚毅,但又过于暴虐急躁。
在一次攻打一个叫”有苏氏”的部落并得胜后,部落的人们将貌美的妲己献给了他。从此以后,纣王专心与妲己晚乐,而妲己为人阴狠残忍,以折磨他人为乐。纣王为了讨其欢心,便使用各种各样的刑罚来处罚犯人供其观看,也因此许多新方法被发明了出来。
商朝建立的前几百年,关于死刑大致仅有两种方式。一是”戮”,即直接杀死,二是”劓殄”,即诛杀全族。然而,纣王继位后,这一数字增加到了六种。在位期间,纣王曾经见九侯的女儿漂亮而将其召入宫中,但其女并不喜欢陪纣王淫乐,于是纣王将九侯”醢”,也就是捣成肉酱。
此事发生后,与九侯同样位列”三公”的鄂侯为其仗义执言,但纣王将其”脯”,也就是杀死后晒成肉干。
对于纣王的残暴,其叔叔比干实在看不下去,于是直言进谏,但杀红眼的纣王根本不念及亲缘或他对王朝的贡献,将其心脏挖出。最后,商朝死刑里还有一个是纣王与妲己的”娱乐项目”,那便是炮烙之刑。
在《列女传》中,有着”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烙之刑”的记载,可见炮烙的主要内容便是在一根铜柱上涂上油脂,再在底下点上炭火,让犯人在上面行走,犯人不愿意掉到炭火上,但又因为铜柱太滑而最终必然掉下,妲己便以欣赏犯人的凄惨模样为乐,甚至在看的时候还会放声大笑。
至于商朝时的肉刑,则大体分为”墨、劓、刖、宫”四种,这里代替割去膝盖的”膑刑”的,是主要内容位割去犯人单足或双足的”刖刑”。除了死刑、肉刑,商朝时出现了”徒刑”,也就是让犯人用劳作抵罪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