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奇迹一般的1964年后,利物浦甜心The Beatles迅速成为全世界最为成功的乐队,并毫不客气地将其他歌手远远甩在身后。在扑面而来的名利与压力的双重作用下,乐团如何向下一步发展,所有人都没法预料。乐队在美国巡演时,他们认识了民谣的重要人物Bob Dylan,双方也就此建立了深厚的感情,Dylan也在此时教会了他们抽大麻,并让他们了解到流行歌曲的歌词也可以变得深刻精巧,就此他们的这次会面为流行乐之后几年的发展定下了基调。而在电影《A Hard Day’s Night》大获成功后,他们和投资方当然希望乘胜追击,想要再在电影业干出一番大事。1965年The Beatles主演的电影《Help!》正式上映,相比前一年,他们在电影制作上有了更充足的预算,投资方的慷慨甚至能够让他们远赴巴哈马群岛去取景。总之这部彩色电影大概讲述的是一个印度祭司与Ringo手上摘不掉的戒指之间的故事,虽然也有好玩有趣的镜头,但总体上看想要表达的内容太多,反倒把故事讲得混乱,所以和在影史上已经有着一定地位的佳作《A Hard Day’s Night》相比,这部《Help!》就有些无人问津的感觉。但是跟随电影计划录制的同名专辑却在流行音乐史上有着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他们的音乐中,我们听到了改变,听到了技术的精进,也听到了编排的细致,这样的进化不仅没有让听众感到不适,而且为他们后面迈向更大胆更艰深的未知世界铺平了道路。
有多少人可以直面自己内心深处的脆弱、压抑与幻灭,还能够用尽全身的力气去表达出来?John Lennon显然是做得到的,不是因为爱情,不是因为某个女孩子,也不是因为队友,《Help!》投注了John当时全部的个人情感。当时乐团的成名经历让所有团员都或多或少产生了适应性的问题,只是John对此的排异反应最为猛烈,突然间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却让他无所适从,迷失自我,只好缩进像盔甲般厚重的外壳里,他希望和外界形成一条顺畅的通道,他希望自己的大声呼救能让外界听到,只是全身都被城墙般坚固的壁垒所包裹,谁又能真正听到他在喊些什么呢?当然此时,他还有Paul McCartney,这是在写歌词时能真正“help”到他的人,这也是在那个时间节点上最能够理解他、支持他的人,相信此时此刻,两位美男子还都相信自己能和对方白头到老的吧(划掉)。所以,虽不及后面的《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更诚恳,也没有离队后《Plastic Ono Band》那样喷薄而出的压迫感,《Help!》依然成为了John歌曲写作生涯中重要的分水岭,至少,他开始尝试用三音节及以上的复杂词汇来去表现自己最痛苦、最阴郁的心情。
《Help!》歌曲本身似乎没有太多复杂的配器与技巧,但在录音工程的角度上来说,他们也算是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George Harrison感到下行的主音吉他riff完成起来很有难度,所以他希望把这个riff拆解并用两次录音叠录到一起的方式来完成,但后来这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当时伦敦大部分的录音室都在使用四轨录音机,这在当时也算是比较先进的设备,对于正常的摇滚歌曲,他们都会有如下的处理方式——鼓与贝斯为第一轨,主音与节奏吉他第二轨,剩下的两轨需要处理人声。在《Help!》当中,是John的主唱与Paul和George的和声为第三轨,而John自己又录了一次主音的部分,形成一种独特的,好像自己为自己唱和声的效果,这段录音与Ringo的铃鼓则是第四轨,那么这样的话就没有空闲下来的位置了,所以George要去叠录的主音吉他该怎么办?经验极其丰富的顶级制作人George Martin显然技高一筹,他使用到了当时来看并不算最前沿新潮的技术——“reduction mixing”。简单来说就是将所有的音轨复制一份,并将其中的几条音轨先行混音,把它们结合成一条音轨,这样省下的空间就可以尝试放入其它的音轨,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在这里,他们最后将原来的第三轨和第四轨,也就是所有的人声演唱以及铃鼓,混音成为新的“第三轨”,从而将空出的第四轨留给了另外的那段主音吉他。在叠录技术显得越来越重要的1960年代中期,这样的操作可以大大降低录音机轨道的使用,从而给录音的进一步处理带来更多的可能性,所以当The Beatles在音乐性上越冲越远,这样的小技术便是最有力的武器。《Help!》当年在发行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排行榜中都拿下了冠军,似乎也能够证明,在流行音乐中,不只是听众会影响歌者的歌曲,歌者也同样会反哺乐迷的口味,而在一个良性的环境下,歌手的创作水平与听众的欣赏水平也能够像DNA那样,用双螺旋的方式进行上升(所以要不要对比现在来看看呢?)。
《The Night Before》据称写于Paul当时的住所——女朋友Jane Asher的家里,所以有不少人推测歌词内容可能与Paul和Jane纠结迷离的感情状态有关,但事实上,那时两个人刚从北非的突尼斯度假回来,关系看起来还是不错的,只不过后来他们的问题越来越多,Paul也在《Rubber Soul》里面写了几首歌描绘了他们两人如踩高跷般不稳定的爱情。但就此时来说,他们之间的冲突矛盾似乎还不算明显,所以这歌词更可能是虚构幻想的场景,和个人经历关系不大。歌曲中John演奏的电钢琴十分抢眼,再加上Paul和George共同演奏的主音吉他,整体感觉令人眼前一亮。下一首歌《You’ve Got to Hide Your Love Away》则是Bob Dylan在见面时给乐团留下的重要遗产,也说明至少在那个时点,Bob Dylan的吸引力似乎对John Lennon会显得更大一点。虽然嗓音这种天生的特质实在是学不来,这首John创作的歌曲从编曲到歌词,也都受到了Dylan巨大的影响。作为一个让少男少女们为之疯狂的偶像,也许在这些有着一面之缘的观众中,他也总是会看到一些让自己心动的人,但是这又能怎样呢,他已经结婚了,理论上不可以对别的女孩子抱有什么非分之想了,所以,把自己的爱藏在心底吧,除此之外,应该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1965年是George Harrison在创作上突飞猛进的时期,他开始在歌词当中正视自己的需求,“need”这个词也开始大量出现在他这一时期的歌词中。虽然远没有George后期的作品显得成熟,《I Need You》依然是一首动听的小品式歌曲,飘忽不定如电风琴一般的主音吉他加上了音量踏板,也许在这样一种摇摆游荡中,他格外需要她的陪伴与帮助。有人认为这个“她”应该是George当时的女朋友,也是后来的妻子Pattie Boyd,但也有人觉得证据不足,无法认同这个观点……反正无所谓啦。《Another Girl》有着1950年代美国那种黑白混血音乐的感觉,畅快的节奏,出色的吉他,一听就是Paul拿手的风格,在里面他甚至贡献了主音吉他与贝斯两个部分,直接把George的吉他段取代,其演奏能力可见一斑。当然在歌词上它还只能说是中等水平,描述了一个男子对自己伴侣的“威胁”:你要是再这样我可就不要你了,因为我已经认识了别的女孩,言语中倒是或多或少带着一点攻击性,只是跟“臭名昭著”的The Rolling Stones写出的厌女歌词相比,他们几个真的算是模范版的好好青年。只是提醒完了自己的女性伴侣,他们接下来还要拿男孩开刀,《You’re Going to Lose That Girl》则是在提醒这些烂到不行的男人们:我可警告你,如果你不对这个女孩好一点,我就要把她撬走,我会友善地对待她,这样你就要失去她了,所以长点心吧。其实,就算你们不提醒,直接就把人家女孩抢走,我们乐迷应该也不会说什么的,是吧?
A面的最后一曲,是他们在整个1965年录制的第一首歌,也算是他们真正在音乐创作上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Ticket to Ride》早已成为了他们的超级经典,曾被The Carpenters这样的巨星组合翻唱过,也入选了滚石杂志“史上最伟大500首歌曲”(位列第394位)。在这首歌里大家可以明显听到,它和之前所有The Beatles歌曲的质感都那么不一样,羽化登仙的十二弦吉他riff甚至会让大家听到西塔琴的影子;Ringo的鼓也一反常规的处理方式,在节奏中摒弃了传统的第二/四拍军鼓,并巧妙增加了嗵鼓的使用,让整体的动势显得跳脱又极为沉重,也给听者增加了强硬有力的第一印象。John Lennon在后来甚至说过,这首歌是历史上第一首重金属音乐,虽然这已经夸张到像是喝醉了后在说胡话(但凡有一粒花生米,估计John也不至于喝成这样),但也一定意义上反映了他们对硬摇滚以及“强力流行”这样风格的拓展作用。他们真的什么都能玩得来,并且什么都能玩到历史顶级,真是气人。
而在歌词上,《Ticket to Ride》也暗藏玄机,表面上看上去这是一首令人心碎的情歌:我的女朋友不要我了,她买了张车票远走高飞,而她竟然一点都不在乎!似乎看上去还挺正常,就是属于那种失落苦情歌的范畴,但是仔细思考一下可能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ride”在俚语中有“性”的意涵,而“ticket”在1960年代的汉堡,则是指一种给性工作者发放的健康证明卡,有了它,这些人才被允许在红灯区上班。所以这下歌词所要指代的故事便显得格外迷离,它真的只是在描述爱人的离去吗?有没有可能这位女子,是因为自己更希望要成为一名性工作者才离开主人公的呢?这就全靠大家自己的想象了,没有人能够给出确切的答案。
来到B面,十分少见的翻唱曲也出现了,《Act Naturally》是美国乡村音乐的名家Buck Owens和他的乐队the Buckaroos在1963年演唱的歌,当年也在Billboard乡村单曲排行榜中拿下冠军。The Beatles热爱美国的传统音乐,乡村自然也不例外,再加上这首歌的发行厂牌是Capitol Records,也是The Beatles在美国的唱片公司,所以选择翻唱该曲并不是一个多么艰难的决定。Ringo向来不是一个以演唱能力著称的歌手,先天的嗓音也不算突出,似乎只能把歌曲四平八稳地,毫无波澜地唱下来,对总是活泼可爱的Ringo来说,这已经是他能够做到的“最自然的表演”了。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最初的计划里,这首歌的位置本该由一首《If You’ve Got Trouble》替代的,无奈多次尝试后Ringo始终无法达到足够出色的录音效果。我们可以在《Anthology 2》(1996)里听到它。《It’s Only Love》又是一首轻快的短歌,里面最出彩的乐器,就是George演奏的主音吉他,清晰的震音音效留给人一种来回摆荡的游移之感。《You Like Me Too Much》又是George的作品,听上去自我意识依然强大,虽然你走了但你没有胆量彻底离开我,因为你实在太喜欢我,如果是日常生活中有这么一个自恋的家伙,大家可能连拍死他的心思都有,但这可是George嘛,乐迷们当然会原谅他啊。歌曲里又出现了电钢琴的部分,还是John所演奏的,搭配上Paul McCartney等人弹出的钢琴,的确也算是挺独特的体验吧。在Bob Dylan次年的名作《Blonde On Blonde》中的《Temporary Like Achilles》前奏里,我们可以捕捉到《You Like Me Too Much》的影子。
旋律美妙的《Tell Me What You See》好像又是Paul的大作,但在具体的创作细节上,两位主创人员却有着不太一样的想法,Paul认为这首歌是大致60-40的比例,自己的部分要占得多一些,而John则记得这完完全全是Paul自己的歌,他并没有参与其中。颇值得一提的是这首歌的打击乐部分,除了不太常见的音棒,竟然还有拉丁锯琴(又名“刮瓜”)的身影,这样有着明显异域气息的乐器们也给了歌曲本身无与伦比的新鲜感,也最终能让它在当时众多的歌曲中脱颖而出。《I’ve Just Seen a Face》是乐团极为少见的纯原声伴奏的歌曲,只有三把木吉他,用鼓刷触击的小鼓以及沙槌,整体听起来清澈流畅,仍然是Paul顶级创作能力的出色体现。
温婉凄美的旋律,隽永伤怀的歌词,《Yesterday》让这支流行偶像团体真正拥有了睥睨苍穹的资本与底气,真的很难相信,在人类的悠久历史中,有相当长的时间里,这首歌都不曾出现过。其实Paul在梦里得到这段精妙至极的旋律之后,他自己也对此事没有把握,询问过很多人是否有抄袭的嫌疑,结果周围的所有人都说自己没有听过,所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似乎尤其能形容Paul当时的状态。只不过Paul在得到了这样完美的素材后,他自己倒不怎么在意,填上了玩玩闹式的“炒蛋与大腿”之类的歌词,和优美动人的旋律形成了无比的反差。直到很久以后,Paul才有了新的想法,重新填上了十分正经的歌词,描述了历经沧桑的长者回忆过往已经曾经的爱人的故事。在音乐上,这首歌好像本来就不适合由乐团一起来诠释,Paul一开始也是打算一把木吉他干到底,但George Martin给了他另外的建议,希望增加弦乐组为歌曲带来别样的巴洛克风味,Paul听到后当然是要严辞拒绝:我们不是在录《Will You Love Me Tomorrow?》或者是《Up on the Roof》这样的歌,我们是摇滚乐队怎么能弄这些玩意儿在歌里?George Martin向他保证,编排的弦乐一定可以超凡脱俗,满足乐队的期待,Paul这才同意。George当然不辱使命,完成了怨念忧伤的弦乐四重奏,并且和歌曲的主题完美契合。时至今日,《Yesterday》已经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为历史上被翻唱次数最多的流行歌曲[注],也理所当然成为了乐队不朽的永恒象征。如果人类在遥远的未来已然灭绝,外星生命来到地球,这首《Yesterday》一定是他们了解人类文明的罗塞塔石碑。
终于来到B面最后一首,还是一首翻唱曲,《Dizzy Miss Lizzy》为一首摇滚乐标准曲,最早由Larry Williams于1958年录制,当年也拿下的美国排行榜的前100名。作为早期摇滚的经典曲目,原始版本的配器包括钢琴与萨克斯风,给人一种热烈吵闹的听感。等到1965年,The Beatles在录歌的时候,Capitol Records还希望他们多弄几首歌,但是他们手头的原创材料已然不够,于是乐团顺手就想到了他们在早期在俱乐部里时常演唱的这首歌,并将它录成了自己的版本。这个版本里电风琴与牛铃的加入更增添了歌曲的狂野魅力,而John似乎找到了他早年唱《Twist and Shout》时的状态,张扬且带着一点原始的色彩,来诠释这样的歌曲显得再合适不过。
1965年,The Beatles开启了生涯的全新篇章,《Help!》这张专辑也轻松登上了排行榜的至高点。只是他们几个人并不满足,他们还要一步步实现自己更惊人更疯狂的想法,而这样的计划在完成《Help!》不久以后便已悄然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