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很多人都在关注,特别是那些自身担负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更是关注至深,那么,此次事业单位改革,到底怎样呢?今天就和大家扯扯这个事情。
首先,要了解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就要先了解事业单位的分类,事业单位按照公益属性,可以分为三类,具体来说:
第一类:公益一类,也就是以前的全额拨款类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之前的局、办、中心和支队,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在未实施改革之前,被认为最有可能通过改革转为行政编制的群体。
第二类:公益二类,也就是之前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代表就是医院和设计院,这类事业单位大多是承担社会公共服务和公益类事业,而且单位都会有一定的收入,这类改革大致有两个方向,不同地方类似单位最终改革方向也不一样。
第三类:公益三类也就是以前的自收自支,个人知道的这类事业单位不多,主要有设计院、农科院以及招待中心等等,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主要是改制为企业,而且很多地方都已经开始执行。
其次,再说说那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式。这里主要说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原先最有可能转为行政单位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对于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在改革中统一的做法都是将行政职能统一收回主管机关,原来的局、办等事业单位只保留事业辅助职能,同时也要更名,而且大部分都是更名为“某某服务中心”,简单明了。
关于人员划转方面。对于原来属于局办中心的工作人员,由于在改革中,原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已经被收回机关,因此这类人员也失去了转身分的政策支持,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为行政单位,人员统一划转”,最终的结果就是局办改中心,事业人员身份仍然保持不变。
这里可以用工商局的改革作为事例。工商局本身属于行政机关,但是由于存在混编使用,这样就有一部分在机关工作的人员编制在工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内,也就是说其本人是属于事业编制的干部,至于在改革中如何安置这样的干部。
对于单位重组,一般都是机关重组,在完成机关重组之后,原来其所在的事业单位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直接注销,这个时候会把原来的事业人员分流到新组成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中。另一种就是其现在的事业单位建制不变,整体划转新成立的机关进行管理,这个是最常见的处理方式,简便不费事。
最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现在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职能不断被收回主管机关,想要从事业编制转为行政编制,个人认为单靠政策改革,很难实现,最后还是得靠个人努力,或者是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获取行政编制,或者是通过努力工作,得到提拔,在科级及以上的事业领导岗位上,如果机会适合,可以通过调任,获得行政编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