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十一期间,杨佳从北京来上海旅游。10月5日20时30分左右,杨佳骑着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和普善路路口,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的巡逻民警,正在此处设卡检查,因为发现杨佳骑的自行车没有牌照,就让杨佳停车、接受检查。
在盘查的过程中,杨佳认为民警有意针对自己,不配合民警的盘查工作,拒绝告知身份,拒绝告知自行车的来源。期间,杨佳始终骑在自行车上,与民警发生争执,持续了将近40分钟,引来大量的路人围观。
当天晚上9:10左右,民警就将杨佳带到芷江西路派出所进一步的调查。到派出所之后,他与民警继续争执,引发冲突。
杨佳拨打110报警,称有七八名警察对他有推搡、殴打的举动。闸北公安分局警察支队接到杨佳投诉之后,迅速派人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证实没有人对他有人身侵犯,就对杨佳进行劝说和疏导。
直到22时,杨佳的情绪才基本平复下来。22:15民警对杨佳进行询问、制作笔录。杨佳租用自行车虽为“黑车”,但却是被人偷盗后转卖的车辆。整个调查工作于10月6号2:00结束。因为购买了第二天上午8点回北京的火车票,杨佳在派出所的长凳子上躺了一夜。杨佳醒来之后直接去火车站,乘车返回北京。
回到北京之后,杨佳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公安部,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认为自己不该受到盘查,而且遭到警方殴打,提出了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等要求。上海公安督察部门经过认真核实,认为民警执法规范、无不当之处。
2007年10月和2008年3月闸北公安分局民警两次去北京对杨佳母子进行释法明理、劝解工作,但是杨佳不接受。民警也几次与杨佳电话沟通,但没有任何效果。
2008年6月12号,杨佳再次来到上海,他在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附近旅馆住下,用望远镜远远的观察着派出所。他发现需要穿过几道大门,才能进入办公区,而且在这个派出所进出人员很频繁。
6月23号,杨佳放弃对芷江西路派出所的报复,返回北京。6月26号杨佳再次乘坐火车来到上海,住进梅园招待所。之后杨佳在一家汽车维修店购买了三公升的汽油,并且在一家劳动防护用品店购买催泪瓦斯喷雾剂、防尘面具、橡胶手套单刃的刀具等。
2008年7月1日9时40分许,杨佳携带单刃尖刀、防毒面具、催泪喷射器、若干个自制汽油燃烧瓶等来到闸北公安分局所在的闸北政法大楼。
杨佳先是围绕着政法大楼走了一圈,然后就从银行和政法大楼之间的小路走了出去。路口有一个废弃的小屋,杨佳就将背包和拉杆箱放在小屋里,身上只带着装有刀具、催泪瓦斯、喷雾、用啤酒瓶自制的汽油燃烧瓶。在闸北公安分局北大门警车停放处,杨佳摔了两个燃烧瓶,但没有点火。在政法大楼北门外三四米处的路边花坛处投了五个汽油燃烧瓶,并打火机点燃。突如其来的大火,把北门的保安吸引了过去,杨佳将最后一个燃烧瓶扔向保安,并掏出刀具,戴上防尘面具和橡胶手套。
北门是闸北公安分局便民服务通道,西门的左边是接待室,径直走过一条狭长的通道就到达电梯。杨佳进入分局一楼接待大厅,持尖刀朝在门内东侧办公桌前打电话的保安员顾建明头部砍击,将保安员砍倒在地。
随后,杨佳一手持刀,一手拿催泪瓦斯,闯入大厅东侧的治安支队值班室,值班室内四位民警大多都坐在办公桌前。杨佳突然冲到他们面前,朝着民警的头面、颈项、胸、腹等部位捅刺、砍击。案发太过于突然,遇袭的民警还来不及呼救就倒在血泊之中,鲜血甚溅到值班室的墙壁上。四名民警方福新、倪景荣、张义阶、张建平倒在血泊中。
接着,杨佳沿大楼北侧消防楼梯到9楼,在消防通道电梯口处遇见民警徐维亚,杨佳持刀向徐维亚发起突然袭击,朝徐维亚的头、颈、胸、腹等部位捅刺,徐维亚重伤后倒地。
后杨佳继续沿大楼北侧消防楼梯上楼,在第9至10层楼梯处遇见民警王凌云,持尖刀朝王的右肩背、右胸等部位捅刺。在第11层1101室门外,杨佳持尖刀朝民警李珂的头、胸等部位捅刺。
此后,杨佳沿大楼北侧消防楼梯至第21层,在大楼北侧电梯口,持尖刀朝民警吴钰骅胸部捅刺。吴钰骅受伤之后,一边高声呼叫提醒同事,一边挣扎着爬起来退回2113室。正在屋里工作的民警林伟和李伟立即起身,眼见杨佳拿着尖刀冲向林伟,林伟顺势操起办公椅奋力招架。与此同时,隔壁办公室的孔中卫闻讯冲了出来,军人出身的孔中卫从身后抱住男子,并将杨佳死命的按倒在地,搏斗之中,李伟的右侧面部被砸伤。孔中卫的腹部被划伤,杨佳得以挣脱开来孔中卫等人。随后赶到的民警陈伟、容侃敏、黄兆泉一起用办公椅将该杨佳牢牢的顶在墙角边上,夺下其手中的凶器给他戴上了手铐。
杨佳被控制之后,一句话也没说,只是不断的喘着粗气,喉咙里发出低吼声,双眼通红,手上沾满了鲜血,白色的T恤左半部已被鲜血给浸湿。
民警方福新、张义阶、李珂、张建平被锐器戳刺胸部伤及肺等致失血性休克;民警倪景荣被锐器戳刺颈部伤及血管、气管等致失血性休克;民警徐维亚被锐器戳刺胸腹部伤及肺、肝脏等致失血性休克,六名民警经抢救无效而相继死亡。民警李伟外伤致面部遗留两处缝创,长度累计达9.9厘米,并伤及右侧腮腺;民警王凌云外伤致躯干部遗留缝创,长度累计大于15厘米,右手食指与中指皮肤裂伤伴伸指肌腱断裂,李、王二人均构成轻伤。民警吴钰骅外伤致右上胸部软组织裂创长为3厘米;保安顾建明外伤致头皮裂创长为5.1厘米,顾建明、吴钰骅二人均构成轻微伤。
经过调查:杨佳的父亲是一名北京工人,母亲是一家国有企业的员工。后杨佳父母离婚。1994年因房屋拆迁,杨佳的母亲独自带着儿子,从东城区搬到了朝阳区亚运村大屯路居住。杨母没有再婚,独自一人抚养儿子。
在邻居眼里,这母子俩并不好打交道,经常为了一点日常琐事骂人,最不好打交道的是杨佳的母亲,总是觉得所有的人都在欺负他们孤儿寡母,因此常为了一些小事跟邻居发生冲突。无论母亲是否占理,杨佳总是帮着母亲。而杨佳长得人高马大,近一米八,邻居们只好尽量回避这母子俩。楼上的邻居有时不小心将东西掉到楼下,杨佳的母亲立即会将暖气片敲得哐哐作响。杨佳母子很不注意卫生,经常把垃圾堆到同一层领居家门口,弄得臭烘烘的。
有一次,被逼无奈的邻居因为垃圾的问题去敲了杨家的门,结果被骂出了门。此后,只要领居进出弄出点声响,杨佳的母亲就会隔着防盗门骂骂咧咧。一次,杨家又把垃圾堆到了门口,这位邻居硬着头皮去找对方,结果起了冲突,杨佳飞起一脚踹到了他家门上。防盗门被踹变形,打不开后,邻居只得拨打了110报警,但杨佳对警察也一点不买账。从此以后,这位邻居见了杨佳母子就绕着走。
2008年9月1号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对六名警察死亡、三名警察和一名保安受伤的杨佳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8年09月12日杨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上海袭警案”二审立案。
2008年10月13日,举国震惊的“杨佳袭警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2008年10月20日9点30分“杨佳袭警案”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继续二审,审判仍采取公开方式。法庭宣布,案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
2008年11月21日最高法院核准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死刑7日内执行,2008年11月26日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9时许在上海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六位牺牲民警追悼会现场
受伤民警在长征医院抢救室接受治疗
杨佳庭审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