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便利店、饭馆、麻将馆等地会安放小型的“机子”,有“水果机”、“游戏机”等,种类繁多,供人娱乐,然而安放这些机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会不会触犯刑法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至5月,被告人陈某先后在息烽县永阳街道、小寨坝镇等地的超市、饭馆、副食店、麻将馆等场所内设置赌博机(水果机)20余台供他人赌博,以台每月支付400元安放费的标准,游说老板同意其投放赌博机在店铺内经营。每台投放的赌博机上都设有二维码,赌客通过扫码支付买出游戏币进行赌博。陈某从中获利6000余元,经贵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鉴定,陈某投放的水果机是具有赌博功能的机型。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据悉,摆放赌博机的商家也被公安机关处以十日以上的行政拘留。
法官提醒:在店铺、商家店内摆放、经营具有赌博性质的“水果机”、“老虎机”“游戏机”等,属于违法行为,轻则被给予行政罚款或行政拘留,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此提醒店铺、商家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将具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水果机”等放入经营的店铺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严重损害自己及他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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