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杆管理起源于美国施乐公司。标杆管理法是美国施乐公司于1979年首创,西方管理学界将其与企业再造、战略联盟一起并称为20世纪90年代三大管理方法。标杆管理理论可概括为:不断寻找和研究同行一流公司的最佳实践,并以此为基准与本企业进行比较、分析、判断,从而使自己企业得到不断改进,进入或赶超一流公司,创造优秀业绩的良性循环过程。
标杆管理方法较好地体现了现代知识管理中追求竞争优势的本质特性,因此具有巨大的实效性和广泛的适用性。如今,标杆管理已经在市场营销、成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新产品开发、教育部门管理等各个方面得到广泛的应用。其中杜邦、Kodak、通用、Ford、IBM等这些名企业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均应用了标杆管理法。而在中国像海尔、李宁、联想等知名企业也通过采用标杆管理的方法取得了巨大成功。
组织内部其他单位或部门,主要适用于大型多部门的企业集团或跨国公司。由于不涉及商业秘密的泄露和其他利益冲突等问题,容易取得标杆伙伴的配合,简单易行。另外,通过展开内部标杆管理,还可以促进内部沟通和培养学习气氛。但是其缺点在于视野狭隘,不易找到最佳实践,很难实现创新性突破。
由于标杆管理是一个涉及很多方面的过程,因此实施中往往出现一些偏差。比如人们往往将注意力只集中于数据方面,而标杆管理的真正价值应该是弄明白产生优秀绩效的过程,并在该企业(产业或国家)实施,不应该只注重某几个财务数据本身;再比如由于方案设计或者其他原因,在标杆管理实施的过程中受到成员的抵触,从而增加了实施的成本,降低了活动的收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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