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戏是湖南的一种民间小戏剧种。
花灯戏是由民间歌舞花灯、茶灯、地花鼓和“调子”发展而成。主要包括湘西花灯戏、以平江花灯戏为代表的湘北花灯戏和以嘉禾花灯戏为代表的湘南花灯戏。花灯、茶灯、地花鼓等民间歌舞演出的盛况,明、清两代地方志书有许多记载。
其演出形式大体为两种:一是有人物故事的“丑、旦剧唱”,被称为地花鼓、竹马灯、打对子和对子花灯等;二是“联臂踏歌”的集体歌舞,习惯称为“摆灯”和“跳灯”。这些地花鼓、花灯等民歌舞形式,经过长期的演变,有的吸收戏曲的程式规律,逐渐发展成花鼓戏;有的则较多地保持着花灯的歌舞特点,搬演戏曲故事,被称为“灯戏”和“花灯戏”。由于各地自然地理环境的差异和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也由于流布地域的方言、音乐素材和风格以及受邻近姊妹艺术影响的不同,各种花灯戏在剧目题材、声腔结构、表演特点上,都各有特色,发展的历史过程也不尽相同。2006年5月20日,花灯戏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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