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作规范
【一】小麦专用卡填写说明
1、填卡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2017年6月25日。须在入仓结束后一个月内填写。
2、承储企业:填写单位全称。
3、储存地点:填写具体储存地址。精确到县区,如郑州中牟。
4、仓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3号仓,填写“3”。
5、产地:精确到县区。
6、仓型:房式仓、立筒仓、浅圆仓、地下仓、半地下仓等。
7、设计容量:填写整数(吨),如7500吨。
8、装粮线高度:精确到厘米,如6.00米。
9、品种:小麦。
10、收获年度:直接填写年份,不带年字,如“2017”。
11、实际数量:四舍五入填写整数(吨),如:7500吨。
12、保管方式:散装、包装。
13、容重:按入仓结束后的验收结果填写。
14、等级: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2”。
15、入仓水分、杂质、不完善粒:按入仓后混合鉴定结果填写,保留一位小数,不带“%”号。
16、入仓时间:以入满仓结束时间为准,如“2017.7”。
17、散存粮体积:减去仓口、柱子、风道等后的实际体积,保留两位小数。
18、保管员:填写责任仓保管员姓名。
19、长、宽、高、直径:仓内粮堆实际丈量数,保留两位小数。
20、检测记录:对每年3-5月进行的粮油品质检测结果如实填写。
21、货位变更记录:有货位变更的据实填写。
22、保管员变更记录:有保管员变更的据实填写。
23、变更时间:精确到月。
【二】粮情检查记录填写
1、封面:仓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承储企业填写企业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分库填写“企业全称+某某分库”,如河南省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许昌分库。
2、仓房基本情况表:
仓房类型:房式仓,立筒仓等。
交付使用日期:如:“2005.5”。
墙体:砖混等
房顶:预应力空心板、瓦屋面、轻钢屋面等。
房架:预应力混凝土等。
地面:混凝土、干铺砖等。
设计仓容和核对仓容: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为吨。
仓外檐高:指地坪到房檐的高度。
仓外顶高:指地坪到仓顶的高度。
仓内檐高:指仓内地坪到仓檐的高度。
库门位置:山墙或檐墙。
长、宽、高、面积、体积:均保留两位小数。
实际装粮数量:四舍五入填写整数,单位为吨。
粮食等级:1级、2级、3级
3、仓内粮情测控系统情况表
按实际情况填写,测温电缆布置示意图要求画出仓内测温电缆的排列方式平面图,以“X”来表示每根测温电缆。粮食储存期间如果测控系统有更换,应在示意图面的表格内登记新测控系统的情况。
4、月“四无”情况检查记录表
每月月末进行一次粮情检查,填写“四无”,参加人员至少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保管员,检查结束后,以上人员分别签署意见。
5、检温记录:
记录时间:如2017年5-9月。
检查时间:精确到分钟,如9:15。
天气、风向、仓外温湿度:如实填写。零度以下时,加“-”。温度填写时保留一位小数。
6、机械通风记录卡
仓型:房式仓等
仓房规格:长x宽,精确到厘米,如60.00X26.00。
品种:小麦等
通风目的:降水、降温或调质等
风网类型:地上笼或地槽等
送风方式或气流:二选一(勾选)。
风机型号、风机类型、风机功率、风量:参照说明书填写。
操作人:填写实际操作人员
负责人:为保管负责人
单位能耗:最后计算得出的数值不应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数值。
温度和水分最大梯度值:均按多次测量结果取得最大值填写。
机械通风记录卡:温度和水分均保留一位小数,粮食数量为整数,其余各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7、仓房风道布设示意图:
要求画出该仓房风道布设的平面示意图。
8、粮食熏蒸记录
天气:晴或阴等
气温和大气湿度:据实填写,保留一位小数。
仓型:房式仓等
密封方式:全仓或局部
仓房结构:钢筋混凝土等
堆放方式:散装或包装等
气密性和密闭时间:为整数,体积和高度保留两位小数。
曾否熏蒸:指本次熏蒸前的当年该仓是否熏蒸过,若熏蒸过,则填写曾,若没熏蒸过,则填写否。
粮食产地:填写到县区
品种:小麦等
粮食数量:保留整数
粮食储存时间:未满一年的,填写“1年”;一年多的,填写一“2年”,以此类推。
温度、湿度、水分、杂质:保留一位小数。
生虫部位粮温:如整仓生虫,以生虫最严重的部位粮温填写。
发生部位:全仓或局部
生虫时间:填写发现第一次达到一般害虫密度的时间
施药方式:常规熏蒸、低剂量熏蒸、环流熏蒸等
分药地点:在仓内或仓外上打勾
环流熏蒸情况:如无环流熏蒸,本栏不填写
浓度检测方法:磷化氢检测管或磷化氢检测仪等
最高浓度:指熏蒸期间检测到的最大浓度,如超出检测仪的最高数值,则填写检测仪器的最高值。
散气: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企业负责人:指分管仓储工作的负责人
熏蒸负责人:指仓储负责人
保管总帐记帐说明
1、河南省省级储备粮保管总帐:为每个承储企业一本帐。
2、年月日:按实际发生时间分日填写,日清月结。
3、计划文件号:指河南省储备粮管理中心下达的收购、轮换等文件号。
4、摘要:填写粮食出入库原因或本月结转。
5、收入数量:指按计划文件要求每日发生的实际入库数量。
6、支出数量:指按计划文件要求每日发生的实际出库数量。
7、库存数量:指收入数量减去支出数量后的实际数量。
8、审核人:指仓储负责人。
分仓保管帐记帐说明
1、分仓保管帐为一个仓一本帐,一个轮换周期更换一次。
2、年月日:按实际发生时间分日填写,日清月结。
3、计划文件号:指河南省储备粮管理中心下达的收购、轮换等文件号。
4、摘要:填写粮食出入库原因或本月结转。
5、收入数量:指按计划文件要求每日发生的实际入库数量。
6、支出数量:指按计划文件要求每日发生的实际出库数量。
7、库存数量:指收入数量减去支出数量后的实际数量。
8、审核人:指仓储负责人。
统计帐记帐说明
统计帐由总、分仓帐组成。总帐在前,分仓帐附后。一个承储企业一本帐,发生业务时记帐。总帐每月记帐一次,分仓帐日清月结。
基础管理制度
省级储备粮管理基本要求
省级储备粮要求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
一符:指帐帐、帐表、帐卡、帐实相符。
三专: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帐记载。
四落实: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
省级储备粮所有权、动用权属省政府。
储备粮必须达到国标中等以上的新粮。
省级储备粮储放地点及仓号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动。
防治原则:科学、安全、经济、有效、绿色
五分开:不同种类的粮食分开、不同质量的粮食分开、安全水分与非安全水分的粮食分开、新粮与陈粮分开、有虫粮与无虫粮分开。
粮食检查制度:省级储备粮检查应采取全面普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温度检查:以每日上午9——10时为宜。
水分检查:
储粮类型 | 检查期限 |
安全粮 |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
半安全粮 | 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
危险粮 | 根据情况随时检查 |
虫害检查:
粮温 | 检查期限 |
<15℃ | 自定 |
15——25℃ | 15天内至少检查一次 |
>25℃ | 7天内至少检查一次 |
虫粮等级标准:
虫粮等级 | 害虫密度(头/公斤) | 主要害虫头数 |
基本无虫粮 | 不超过5头 | 不超过2头 |
一般虫粮 | 不超过30头 | 不超过10头 |
严重虫粮 | 超过30头 | 超过10头 |
危险虫粮 | 带有对外检疫对象害虫 |
主要害虫:玉米象、米象、绿豆象、豌豆象、蚕豆象、咖啡豆象、大谷盗、谷蠹、麦蛾、印度谷蛾。
基本无虫粮或一般虫粮:粮温在15℃以下时,可以暂不作除治,但要做好防治工作。
一般虫粮:粮温在15℃以上时,必须在半月内进行除治。
严重虫粮:必须在一周内除。
危险虫粮:必须立即封存隔离,限三天内加以歼灭。
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项目 | |||
宜存 | 不 宜 存 | ||
轻度 | 重度 | ||
色泽、气味 | 正常 | 正常 | 基本正常 |
面筋吸水量% | ≥180 | <180 | —— |
品尝评分值 | ≥70 | ≥60且<7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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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麦专用卡填写说明
1、填卡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2017年6月25日。须在入仓结束后一个月内填写。
2、承储企业:填写单位全称。
3、储存地点:填写具体储存地址。精确到县区,如郑州中牟。
4、仓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3号仓,填写“3”。
5、产地:精确到县区。
6、仓型:房式仓、立筒仓、浅圆仓、地下仓、半地下仓等。
7、设计容量:填写整数(吨),如7500吨。
8、装粮线高度:精确到厘米,如6.00米。
9、品种:小麦。
10、收获年度:直接填写年份,不带年字,如“2017”。
11、实际数量:四舍五入填写整数(吨),如:7500吨。
12、保管方式:散装、包装。
13、容重:按入仓结束后的验收结果填写。
14、等级: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2”。
15、入仓水分、杂质、不完善粒:按入仓后混合鉴定结果填写,保留一位小数,不带“%”号。
16、入仓时间:以入满仓结束时间为准,如“2017.7”。
17、散存粮体积:减去仓口、柱子、风道等后的实际体积,保留两位小数。
18、保管员:填写责任仓保管员姓名。
19、长、宽、高、直径:仓内粮堆实际丈量数,保留两位小数。
20、检测记录:对每年3-5月进行的粮油品质检测结果如实填写。
21、货位变更记录:有货位变更的据实填写。
22、保管员变更记录:有保管员变更的据实填写。
23、变更时间:精确到月。
【二】粮情检查记录填写
1、封面:仓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承储企业填写企业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分库填写“企业全称+某某分库”,如河南省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许昌分库。
2、仓房基本情况表:
仓房类型:房式仓,立筒仓等。
交付使用日期:如:“2005.5”。
墙体:砖混等
房顶:预应力空心板、瓦屋面、轻钢屋面等。
房架:预应力混凝土等。
地面:混凝土、干铺砖等。
设计仓容和核对仓容: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为吨。
仓外檐高:指地坪到房檐的高度。
仓外顶高:指地坪到仓顶的高度。
仓内檐高:指仓内地坪到仓檐的高度。
库门位置:山墙或檐墙。
长、宽、高、面积、体积:均保留两位小数。
实际装粮数量:四舍五入填写整数,单位为吨。
粮食等级:1级、2级、3级
3、仓内粮情测控系统情况表
按实际情况填写,测温电缆布置示意图要求画出仓内测温电缆的排列方式平面图,以“X”来表示每根测温电缆。粮食储存期间如果测控系统有更换,应在示意图面的表格内登记新测控系统的情况。
4、月“四无”情况检查记录表
每月月末进行一次粮情检查,填写“四无”,参加人员至少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保管员,检查结束后,以上人员分别签署意见。
5、检温记录:
记录时间:如2017年5-9月。
检查时间:精确到分钟,如9:15。
天气、风向、仓外温湿度:如实填写。零度以下时,加“-”。温度填写时保留一位小数。
6、机械通风记录卡
仓型:房式仓等
仓房规格:长x宽,精确到厘米,如60.00X26.00。
品种:小麦等
通风目的:降水、降温或调质等
风网类型:地上笼或地槽等
送风方式或气流:二选一(勾选)。
风机型号、风机类型、风机功率、风量:参照说明书填写。
操作人:填写实际操作人员
负责人:为保管负责人
单位能耗:最后计算得出的数值不应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数值。
温度和水分最大梯度值:均按多次测量结果取得最大值填写。
机械通风记录卡:温度和水分均保留一位小数,粮食数量为整数,其余各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7、仓房风道布设示意图:
要求画出该仓房风道布设的平面示意图。
8、粮食熏蒸记录
天气:晴或阴等
气温和大气湿度:据实填写,保留一位小数。
仓型:房式仓等
密封方式:全仓或局部
仓房结构:钢筋混凝土等
堆放方式:散装或包装等
气密性和密闭时间:为整数,体积和高度保留两位小数。
曾否熏蒸:指本次熏蒸前的当年该仓是否熏蒸过,若熏蒸过,则填写曾,若没熏蒸过,则填写否。
粮食产地:填写到县区
品种:小麦等
粮食数量:保留整数
粮食储存时间:未满一年的,填写“1年”;一年多的,填写一“2年”,以此类推。
温度、湿度、水分、杂质:保留一位小数。
生虫部位粮温:如整仓生虫,以生虫最严重的部位粮温填写。
发生部位:全仓或局部
生虫时间:填写发现第一次达到一般害虫密度的时间
施药方式:常规熏蒸、低剂量熏蒸、环流熏蒸等
分药地点:在仓内或仓外上打勾
环流熏蒸情况:如无环流熏蒸,本栏不填写
浓度检测方法:磷化氢检测管或磷化氢检测仪等
最高浓度:指熏蒸期间检测到的最大浓度,如超出检测仪的最高数值,则填写检测仪器的最高值。
散气: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企业负责人:指分管仓储工作的负责人
熏蒸负责人:指仓储负责人
保管总帐记帐说明
1、河南省省级储备粮保管总帐:为每个承储企业一本帐。
2、年月日:按实际发生时间分日填写,日清月结。
3、计划文件号:指河南省储备粮管理中心下达的收购、轮换等文件号。
4、摘要:填写粮食出入库原因或本月结转。
5、收入数量:指按计划文件要求每日发生的实际入库数量。
6、支出数量:指按计划文件要求每日发生的实际出库数量。
7、库存数量:指收入数量减去支出数量后的实际数量。
8、审核人:指仓储负责人。
分仓保管帐记帐说明
1、分仓保管帐为一个仓一本帐,一个轮换周期更换一次。
2、年月日:按实际发生时间分日填写,日清月结。
3、计划文件号:指河南省储备粮管理中心下达的收购、轮换等文件号。
4、摘要:填写粮食出入库原因或本月结转。
5、收入数量:指按计划文件要求每日发生的实际入库数量。
6、支出数量:指按计划文件要求每日发生的实际出库数量。
7、库存数量:指收入数量减去支出数量后的实际数量。
8、审核人:指仓储负责人。
统计帐记帐说明
统计帐由总、分仓帐组成。总帐在前,分仓帐附后。一个承储企业一本帐,发生业务时记帐。总帐每月记帐一次,分仓帐日清月结。
基础管理制度
省级储备粮管理基本要求
省级储备粮要求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
一符:指帐帐、帐表、帐卡、帐实相符。
三专: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帐记载。
四落实: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
省级储备粮所有权、动用权属省政府。
储备粮必须达到国标中等以上的新粮。
省级储备粮储放地点及仓号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动。
防治原则:科学、安全、经济、有效、绿色
五分开:不同种类的粮食分开、不同质量的粮食分开、安全水分与非安全水分的粮食分开、新粮与陈粮分开、有虫粮与无虫粮分开。
粮食检查制度:省级储备粮检查应采取全面普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温度检查:以每日上午9——10时为宜。
水分检查:
储粮类型 | 检查期限 |
安全粮 |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
半安全粮 | 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
危险粮 | 根据情况随时检查 |
虫害检查:
粮温 | 检查期限 |
<15℃ | 自定 |
15——25℃ | 15天内至少检查一次 |
>25℃ | 7天内至少检查一次 |
虫粮等级标准:
虫粮等级 | 害虫密度(头/公斤) | 主要害虫头数 |
基本无虫粮 | 不超过5头 | 不超过2头 |
一般虫粮 | 不超过30头 | 不超过10头 |
严重虫粮 | 超过30头 | 超过10头 |
危险虫粮 | 带有对外检疫对象害虫 |
主要害虫:玉米象、米象、绿豆象、豌豆象、蚕豆象、咖啡豆象、大谷盗、谷蠹、麦蛾、印度谷蛾。
基本无虫粮或一般虫粮:粮温在15℃以下时,可以暂不作除治,但要做好防治工作。
一般虫粮:粮温在15℃以上时,必须在半月内进行除治。
严重虫粮:必须在一周内除。
危险虫粮:必须立即封存隔离,限三天内加以歼灭。
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项目 | |||
宜存 | 不 宜 存 | ||
轻度 | 重度 | ||
色泽、气味 | 正常 | 正常 | 基本正常 |
面筋吸水量% | ≥180 | <180 | —— |
品尝评分值 | ≥70 | ≥60且<7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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