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 仓储设施
5.1.8.1 应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贮存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5.1.8.2 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仓库的设计应能易于维护和清洁,防止虫害藏匿,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5.1.8.3 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必要时仓库应设有温、湿度控制设施。
5.1.8.4 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5.1.8.5 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
条文理解
本条款是对仓储设施的通用要求。
食品企业应根据产能和自身的生产需要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非生产物料存储设施。其数量应与实际生产需要、物料及产品周转周期相匹配。
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仓库建筑及设施不应对物料造成污染或影响物料质量。仓库的设计应易于清洁、维护和检查。地面平整无卫生死角。仓库应有良好通风,并能防尘、冷凝水、异味或其他污染源,同时有防虫害措施如纱窗、挡鼠板、捕鼠器、风幕、门帘、快速门等。防虫害装置是指用于防止虫害从外部进入仓储设施的各种设施。
贮存条件应满足各物料和产品的具体储存要求,保护物料免受虫害、灰尘、异味及天气的影响。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开存放,以防止混放混用及交叉污染。根据物料的特性合理选择以分离或分隔的方式划分存储区域,并明确标识以保证原料、半成品、成品、不合格品及包装材料不混淆。当物料或产品需要冷(藏)冻时,要设置冷(藏)冻库,并对温度进行监控和记录。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GB 31646-2018)10.2.1要求:产品应在冷冻仓库贮存,冷库温度不高于-18℃,波动应控制在±2℃以内。
分设贮存场所是指贮存在有物理隔离的不同区域,分区域码放是指在同一建筑物内将一块大的区域用标识标示的方法划分成几个小区域。明确标识是指能让员工很容易区分不同仓储物的标识方式。温、湿度控制设施是指能将贮存区域的温湿度控制在产品需要的范围内的设施。
所有存放的货物应离地存放,并离墙有一定距离,不同列货物之间也应保持距离,利于空气流通和人员通过进行检查和卫生清洁等工作。
废弃物和化学品及其他有害物质(清洁产品、润滑油、杀虫剂等)应该分别存放。应该提供单独的安全的区域存放这类材料,标识明确并指定专人管理。分别安全包装是指所有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盛装在其原始的包装物中或专用的容器中,不能有挥发或泄露的情况发生,同时有清晰易懂的标识。分隔放置是指有物理隔离的存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