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自动离职,很多劳动者对它的了解并不全面,认为只要3天不去用人单位上班,就算自动离职,可以快速的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方法存在一定风险,并且从法律层面讲,这属于矿工并不属于自动离职,究竟什么是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会面临哪些后果?下文会告诉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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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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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无“自动离职”定义
劳动者在没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的情况下,除非不可抗力因素缺3天没有上班,就算旷工,很多人误以为旷工3天就是自动离职,事实并非如此,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关于“自动离职”的明确概念。
2、“自动离职”以用人单位规定为准
劳动者之所以对“自动离职”存在错误理解,是因为很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例如规定旷工3天,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算作劳动者“自动离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劳动者的行为符合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视为劳动者“自动离职”,进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一直没有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那么劳动合同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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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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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者不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离职,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并且用人单位想要追究责任,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享受以下权利:
(1)企业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
(2)企业有权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员工奖惩规定;
(3)离职人员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享有损失求偿权;
(4)违约金求偿权。
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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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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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擅自离职的原因是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劳动者自动离职,不仅不需要交付违约金赔偿损失,还可以获得用人单位的补偿,劳动者享受“自动离职”补偿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获得用人单位的补偿。
以上内容总结了员工请假多久算自动离职,作为劳动者,如果想离开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正规合法的方式辞职,以免面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