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克扣、拖欠过工资吗?
你被强制要求加班、透支身体劳动过吗?
新年刚开始不久,我们就看到了许多劳动者权益被侵害的事:有98年员工过劳猝死;有应届生拒绝996被辞退;有外卖员点燃自己只为要回“我的血汗钱”……
劳动者要求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应得工资,本应该是完全合法正当的事,但在某些公司的眼里,就成了“多得是不可能的事”。
而在劳动者群体中,应届生因为缺少社会经验,更可能被无良公司“盯上”,得到更差的工作待遇、更高强度的劳动内容。
学姐今天想跟大家聊聊,在“获取更高的劳动报酬”之前,我们更应该提前学会的一课——应届生求职如何维护个人权益。
在《劳动法》边缘疯狂试探
无论在哪个社交网站上搜索职场问题,都能看到一堆奇葩公司的奇葩压榨行为。
也许对于利润至上、无视人文关怀的企业来说,每个员工最好都只有一双手,不长嘴。每天劳动24个小时,无需吃饭睡觉。
部分企业在《劳动法》的边缘疯狂试探:只能约定一次的试用期,到期之后强行叠加另一段试用期;在约定工作时长之外,强行要求无偿无调休加班;以试用期非正式员工为借口,不给员工上五险一金……
这些公司往往在你入职前会说得天花乱坠,真正身在其中才感受到这是个巨坑。每段职场经历都是一个“局”,在入局前,一定要看清以下“危险信号”!
警惕出现这些行为的公司
最最基础的一点是:找工作要通过正规渠道。优先考虑校园招聘渠道,其次是大型招聘网站上经过认证的企业(要查得到注册信息、无不良记录等)。如果网络上搜索到的信息极少,那就要当心了。
这些信号出现,直接pass这家公司,不用再考虑:
01 变相收取各种费用
高亮加粗:应聘工作本身不需要任何费用!
这是很明显的敛财手段:招工者向你索要所谓的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保险费、押金、手续费等钱款。应聘者交费后,招工者要么迅速脱身,要么找借口不给安排工作,钱财积累到一定阶段便人去楼空。
02 用人要求、薪资待遇不明确
有些企业在招聘广告中对具体职位及岗位职责描述不清,用人要求的标准不明确,无法通过岗位介绍清楚知道工作内容。在薪资待遇上一笔带过,未说明薪资结构及薪资区间。这些都说明企业没有具体清晰的招人意向。
03 试用期过长
对于试用期长度,国家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超出这个范围,需要警惕。
04 要求扣押证件
不管是身份证,还是学位证、毕业证,单位都是没有任何权利可以扣留的。去面试的时候,特别是初次面试,最好只带上证件的复印件,若招聘企业要求带原件,给招聘单位展示之后,求职者一定要拿回来。不管以什么样的理由,证件原件都不要给任何企业保管。
擦亮慧眼识破套路
刑法老师罗翔说过:“如果自由不加以限制,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这在求职领域同样适用。法律规定了企业雇用劳动力的限度,使资本无法凌驾于公平之上。作为求职者的我们,同样要注重每一个细节,保障自己的权益。
在入职一家公司前,需要做到:
01 尽可能接触公司内部员工
鞋好不好穿,只有脚知道。公司适不适合久待,只有里面的员工知道。可以在职场社交软件上与身在其中的员工沟通,听听他们描述中的公司。
02 明确工作岗位及具体待遇
如果招聘方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个什么人,那这个岗位的前途可想而知。如果企业给不出明确的薪资待遇,说明对方就没想过以合理数字雇用你。
03 签合同时明确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条款有明确规定: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青年拥有充沛的精力、创新的想法,但我们是一个个人,而非机器。
在前进的道路上,勤劳的双手可以让我们逐步靠近理想生活,但睿智的双眼可以看破坑人的职场套路。
这份攻略请收藏拿好,常看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