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建交时间是哪一年_签订了什么条约

中日关系是毛主席一生研究的重点题目,对于日本这个民族,包括毛主席在内的许多中国人都有着十分复杂的情感,一方面它是中国一衣带水的邻邦,另一方面却又在上世纪给中国造成了无法想象的巨大伤痛。

新中国成立后,对于日本,中国人民始终都处于这种矛盾复杂的心理状态下,双方没有建交,只有民间的少量交流。

直到数十年后,1972年9月,中日两国才终于建交,真正地“化干戈为玉帛”。

为了这一步,我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其中一个最无法忽视的方面,就是1972年建交谈判时,我国政府主动放弃了针对日本的巨额战争赔偿。

据专家估计,如果我国坚持索赔,日本政府将面临高达数百亿美元的赔款,这对日本政府来说是天大的灾难,但对当时贫穷落后的中国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

但让日本人没料到的是,我国政府最终主动放弃了这笔款项。

那么这篇文章要说的问题是,包括毛主席在内的国家领导人当时为何主张放弃?这里面有哪些历史渊源?下面就说一说这个事情。

中日建交时间是哪一年_签订了什么条约

漫长的索赔之路

其实早在1938年1月,即中日抗战全面爆发后不久,黄炎培就曾在国民政府参政会上,未雨绸缪地公开提出,为了方便以后对日索赔,我们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战争损失调查委员会,负责搜集并保存日本侵略中国的相关证据。

事实证明黄炎培的这个建议是相当正确和及时的,后来我们果然就面临了这个现实问题。

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国对日索赔正式提上日程。因为事先有预备,计算起来就方便许多,经过大致筹算,大约是1946年底,国民政府公开发布了《中国责令日本赔偿损失说贴》

这份文件指出,从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到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截止,我国遭受的“公私财产直接损失已达313亿美元之巨,间接损失估计204亿美元,此数尚不包括东北、台湾各省市及海外华侨所受损失,亦不包括军费在内。”

也就是说,如果要对日索赔,这个金额最少也是517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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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日本是战败国,对此没有任何辩解的余地,于是在美苏等大国的支持下,我国从1947年开始到1949年9月,相继获得了折合美金大约2250万的赔偿物资,此外1947年4月我国还从日本获得了18艘军舰。

进程虽然缓慢,2250万美元跟数百亿美元比起来也是九牛一毛,但这个事情总归是在推进,许多中国人也得到了一丝慰藉。

但问题是后来,事情的变化出乎意料,我国的对日索赔金额,从此就停留在了可怜的2000多万美元。

为什么会这样?直接原因还是英美等国的干涉。朝鲜战争爆发后,日本军事地位一下子变得无比重要起来,美国为了扶植日本,将其打造为反共桥头堡,于1951年7月召开了旧金山对日和会,号召二战受侵害国主动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理由是日本当时没有能力偿还。

这本是一个极其无理的要求,菲律宾政府始终都没签字,但后来蒋介石为了巴结美国,赢得与大陆分庭抗礼的资本,于1952年签订了“日蒋合约”,算是默认了这一点。

至此,数百亿美元的日本对华赔偿一事,从此不了了之。

但问题是,中日战争中遭受迫害的是中国大陆人民,蒋介石当时有权代表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1952年5月5日,周总理对外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承认日蒋之间的媾和条约,所谓放弃战争赔偿也是非法的、无效的。言外之意,中国大陆人民保留对日索赔的权利。

1955年8月,周总理在接见日本新闻界代表团时,再次强调:“中国人民有权要求赔偿,应该引起日本注意。”

1964年6月,外交部长陈毅在回答东京广播报道局的问题时,再次强调:“中国人民在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战争期间,曾经遭受巨大的损失,对此中国人民有权要求赔偿。”

新中国政府坚持对日索赔的态度,始终没有改变过。这是中国大陆人民应得的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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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到了上世纪70年代,随着新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以及中美关系的破冰,新中国政府终于迎来了对日索赔问题的决策主动权。

日本想和中国建交

1972年7月,日本新首相田中角荣一上台,迅速将中日建交设定为头等大事,他迫切要赶在中美建交前,与中国建交,因此对于新中国提出的建交三原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二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三日台条约是非法的、无效的,他们完全理解并支持。

于是在1972年9月下旬,刚刚上台两个多月的田中角荣访华,并与中国正式签署了《中日联合声明》。

日本之所以如此顺利与中国建交,离不开中国政府的全力支持。在万众瞩目的《中日联合声明》中,有这样一句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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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毛主席与田中角荣

为什么?这里面有很多不可抗的客观因素。

首先是国际法方面。1951年美国主导签订了《旧金山和约》,以日本无能力赔偿为由,利用自身强大国际影响力,间接逼迫菲律宾、中国等二战受侵害国家,主动放弃对日索赔。

虽然菲律宾和新中国政府当时都提出了强烈反对,但经过几十年的变迁,无赔偿原则在国际法上已经得到了确定,新中国在1972年想要掀翻这种舆论环境,压力是可想而知的。

其次是日本方面。随着1952年“日蒋条约”的签订,日本国内民众已经形成了一种心理倾向,即中国人民主动放弃了赔偿,他们为此曾也十分感念。

因此新中国在1972年建交谈判时,对于这个棘手的问题,显然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处理不当很容易重新勾起中日两国人民之间好不容易淡化的民族仇恨,这不利于中国外交局面的打开。

因此,在1972年重提对日索赔,我国政府面临着强大的外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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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周总理与田中角荣

不过话说回来,外界的压力再大,选择权终究还是在自己,如果我国坚决索赔,正义终究还是中国人民一方,毕竟14年抗战,中国人民付出了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遭受了无法想象的巨大磨难,对此,只要中国人民不同意,任何人都无权代表其放弃。

那么,为什么我们最后还是决定不要这笔款项了?撇开上述种种客观因素,说到底还是跟中国人骨子里的精神有关。

中国人的精神

看过电视剧《觉醒年代》的话,应当记得辜鸿铭在北大的著名演讲,标题是《中国人的精神》,他说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

真正的中国人应当是拥有赤子之心和成人之思。中国人骨子里的民族精神,总结下来是两个字:温良。

什么是温良?温良不是温顺,更不是懦弱,而是一种同情,和人类智慧的力量。这是专属于中国人的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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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温良精神反映在外交上,就是中国对外交往一向尊崇的和平与友善原则

身为几千年的礼仪之邦,中国对外始终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礼让三分”,睦邻友好是我们一贯坚持的原则。

正是在这种温良精神和友善原则的支持下,1972年中日建交涉及战争赔偿问题时,毛主席拍板,中国政府主动放弃这笔赔偿,让日本人民免遭中国人民曾经受过的切肤之痛。

俗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日本军阀犯下的罪孽,应当由日本军阀承担,而不应当由无辜的人民去承担。这就是中国人常说的“将心比心”。

时任外交部日本处副处长丁名,曾在向日方介绍中国对日赔偿方针时说:“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要考虑日本人民的利益,即使得到了日本的赔款,但由于日本人民承受了巨大的负担,中国也不要了。”

周总理也说:“赔款不能要,我们自己吃过赔款的亏”,“鉴于这个教训,毛主席说,赔款要不得,要了赔款会加重日本人民的负担。虽然半个世纪来日本欺负我们现在平等了,我们和日本人民友好才能使他们起变化。”

此外,在1973年2月,即中日建交后,毛主席在中南海会见基辛格的时候,再次谈到了放弃对日索赔一事。

他语重心长地说:“现在我们对日本,不要它赔偿,他们赔不起。也只有这样,人民才能由敌对变成和缓。”

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流传下来的温良的精神,它不可言喻,但确确实实存在于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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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毛主席赠送来访的田中角荣一套《楚辞集注》

辜鸿铭说:“温良是一种力量,是一种同情和人类智慧的力量。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中国人之所以有同情的力量,是因为我们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生活在一种心灵的生活里。中国人的全部生活是一种情感的生活,是一种来自心灵的激情和人类之爱的情感。”

事实证明,这段总结是准确而客观的。

无论是近代以来的各种救亡图存运动,还是近年来发生的新冠疫情、河南水灾等,正是中国人骨子里的温良,在推动着整个民族砥砺前行,这是一种温柔却强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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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签署联合声明现场

中国人不计前嫌,主动放弃对日索赔,这个善举最终也赢得了包括日本在内世界人民的赞赏。

曾任日中友好协会会长的宇都宫德马先生评价:“假使要日本拿出50亿美元的赔款,按当时的日本经济能力来说,也需要用50年才能支付清,那肯定会阻碍日本经济的成长发展,结果也不会有今天的日本…新中国之所以放弃赔偿要求,就是因为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珍视日中友好,诚心实意地希望两国子子孙孙友好下去。”

英国哲学家罗素也曾评价:中国人考虑问题,不是以几十年计算,而是以几个世纪计算的,中国对日本的以德报怨,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宽大的胸怀也让日本人民深受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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